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8-14 17:11:51 阅读量:
近日,安康市汉阴县检察院与农林科技局携手共建了“新绿洲”补植复林基地。这是为了贯彻党中央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实现“追赶超越、绿色崛起”发展目标,全面保护汉阴青山绿水,为汉阴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强力司法保障。该基地是安康市首个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案件补植复林基地。
揭牌仪式在汉阴县涧池镇新华村村委会举行,这也是县检察院和县农林科技局开展“生态检察”助力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第一次联席会议的一项重要议程。县委常委、涧池镇党委书记冯尚生,县检察院与县农林科技局全体中层干部,涧池镇各村村委成员参加了该仪式。
近年来,汉阴县检察院积极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工作,在加大打击生态环境领域犯罪的同时,积极探索司法保护生态环境新模式,把恢复性司法理念运用于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实践。万浩检察长指出解决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必须强化对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就是检察机关责无旁贷的重大政治责任、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开展打造“生态检察”品牌专项工作,是服务和保障汉阴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检察工作跨越发展的重要工作;也是确保汉阴绿水青山真正成为金山银山的最后一道司法屏障。
李超局长表示在县检察院的创建下,县农林科技局将大力配合,向检察机关积极主动移交森林火灾毁林、滥砍乱伐毁林的案件线索,尽可能的实行造林补植,共建“生态检察”绿色基地,并力争建设更多的“生态造林”示范点,必将为全县加快生态建设,创建全国森林城市起到积极的引领作用。
该基地位于汉阴县涧池镇新华村,占地面积300余亩,主要是在破坏森林资源案件发生后,由办案机关督促违法犯罪行为人签订修复受损林木资源的协议,由其本人或者授权委托人采取在补植复林基地补植、补种等方式承担相应的生态恢复责任,使受损的森林资源得到及时、有效恢复。通过实施“补植复林”,达到既惩罚违法犯罪行为人;又教育群众提高森林资源保护意识,预防和减少破坏森林资源类案件的发生;同时修复林业生态环境的“三赢”目的,做到打击、预防、宣传、教育和生态修复的有机统一。(通讯员:陈娟 许方)编辑:董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