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8-11 17:23:11 阅读量:
近日,延安市洛川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科干警深入全县各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专项检察监督活动。
此次检察监督活动采取面对面的形式,按照“三清”原则,即社区矫正人员底数清、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情况清、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的原因清。
通过检察检查,未发现脱管、漏管、虚管现象。针对发现的有些在矫人员未建立档案,有些虽建立了档案,但内容不规范、不齐全等问题,向相关司法所提出了纠正意见,督促其补充完善有关档案材料。(洛川县人民检察院:赵军红 韦斌)编辑:董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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