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7-25 22:32:50 阅读量:
大多数人到寺庙烧香拜佛,都是为了祈求平安,但孙某频繁的“光顾”寺庙,却不是为了烧香拜佛祈求平安,而是为了盗窃寺庙内的财物,他利用寺庙内平时人少戒备心理不强频频得手。经宝鸡眉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以盗窃罪罪判处被告人孙某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2015年2月份的一天上午,孙某窜至眉县汤峪镇定觉寺后,趁寺庙人员不备撬开庙内功德箱,盗走功德箱内1000余元。之后在2015年10月、2016年9月、12月,孙某又窜至槐芽镇的极乐寺、汤峪镇的东圣寺、首善镇的净光寺实施盗窃,盗取了现金1500元。在东圣寺盗窃功德箱时,因箱内现金太少,而逃离现场。另经公安机关侦查,孙某还有另外七起盗窃行为,涉案金额1万余元。
常言道:“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孙某最终也尝到了他自己种下的恶果。(陕西眉县人民检察院:赵敏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