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7-13 10:26:13 阅读量:
针对安康市石泉县陕南移民搬迁安置补助款发放工作中职务犯罪频 发现象,我院立即通过预防调查、案例分析、召开座谈会等形式,深挖犯罪根源,找出发案规律。对发案单位暴露出的监管漏洞和薄弱环节及时发出整改检察建议,帮助发案建章立制。
2016年我院自行发现代建商谢某伙同熨斗镇中河村村文书刘某共同涉嫌贪污陕南移民补助款线索,后经侦查查明:2011年石泉县熨斗镇政府启动陕南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同时规划建设先联村一组为集中安置点,一期工程立项与批复为60套安置房,工程由谢某等人代建。2011年底,谢某实际建成79套,销售57套。代建商谢某找到时任熨斗镇中河村文书刘某,以政府给的指标不能浪费为由,让其找两户买不起房的村民,获取村民的身份、户籍等资料套取陕南移民搬迁补助,并且允诺事成之后给两户村民每人1000元。后刘某、谢某伪造购房合同、订房确认单等移民搬迁资料,虚构两户购买安置房的事实将资料上报熨斗镇人民政府,政府审核通过。2012年国家陕南移民搬迁补助款集中安置为每户4万元,至此,代建商谢某共套取陕南移民搬迁补助款8万元归个人所有。后经石泉县人民法院判决谢勋林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宣告缓刑,并处罚金十万元。刘兴绘犯贪污罪,免于刑事处罚。
通过案件的查处,我们发现镇政府作为陕南移民搬迁安置工作责任主体单位,在对陕南移民搬迁补助的评议、审核、发放等环节中存在一定的漏洞和薄弱环节。谢某、刘某贪污案件的发生,反映了镇政府在落实陕南移民搬迁安置政策中监管不力,制度流于形式。集中表现在一是负责落实陕南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的干部工作马虎,责任心不强,工作中玩忽职守;二是对陕南移民搬迁安置政策宣传不够,镇村干部和群众对陕南移民搬迁安置政策学习、认识、理解不到位;三是镇政府对陕南移民搬迁安置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重视程度不够。为此,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院及时向熨斗镇镇党委、政府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发案单位一是建立和完善各项监督制约机制,严格按章办事;二是加强对镇村干部的政治思想教育、法制教育和廉政教育,增强责任心。熨斗镇党委、政府接到建议后引起高度重视,立即进行整改,并将整改落实情况书面回复我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