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 条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7-12 09:27:12 阅读量:

 我们在外面核查案件证据时,从一个水管站的财务账里发现有许多借款条,尤其让我注意到有一张借条借了六万元两年多一直未还,是用于公事还是个人使用了,有必要查明原因。从借条形式看,这是一张普通的借条,反映着借款人与水管站的借贷关系,但这是单位公款,有必要探其究竟,

我问站长这些借条是怎么回事。站长说:站上经费有时不及时,有时工程费拨付到账后就临时借款给出差人员,采购垫资,临时工资等,有些没有及时结清,那六万元是发展局的技术员王某打的借条,我问:王某不是你单位的他为什么在你们单位能借到款?。

站长说:发展局在这儿有一投资工程,以前期跑项目费用借的款。

这是公款且借用已经两年多还没有归还,是否有问题,我就向局长汇报了情况,经过分析认为该线索值得一查,先进行外围了解,迅速查清情况,构成犯罪就立案侦查。

我们就先找到王某。他承认是自己借的,这是发展局以要向上级跑项目花费而借的款。我说:上级的工程都是经过计划批建的,你为什么还要向上级花费。他说:跑项目花费这已是公开的秘密,你不遵循不跑不送的“潜规则”,有年没月的将你的报告“晾”在哪儿,也别想能办成事。

我说:你这是助长腐败和犯罪。

他说:那没办法,虽是公事,用正常的经费开支给上级明面上的事,规定也不允许,只有暗地里操作。

我问道:你这行为也是违法犯罪,你送给谁了,送了多少?。

他顽抗地说:那我不能说,就算是我拿了。

我义正词严地说:你还挺“义气”还有“职业道德”的。看来你愿意独自承担法律后果了。告诉你,诬告是要受到惩罚的,贪污贿赂也是要被刑事追究的,要你说将钱送给上级了,别人拿钱,你担责任,你可想好了。

他听了这话后,思想经过激烈斗争,终于说出只是给上级的办事员买些烟酒,在外边吃吃饭用了。

我问他:这部分能用多少,有什么依据?。

他答道:多次不同的地方用了一万多元,有的有票,有的无票据,反正是花了。

我又问:剩余的哪里去了,不要心存侥幸,一次说清楚,有一个好的态度,争取从宽处理。

又一番   较量后他说:这是以给上级跑项目时花费为名搞的款,但请吃喝花费了部分后,剩下三、四万元补贴自己买房用了。

案子明朗了,我们就到发展局调取与王某相互印证的证据,发现他与主管股长还多处虚报工程量和在别处空报打井项目等,达几十万元之多,只给下面一点甜头,然后将钱又回。如打井项目,群众有意愿打井,有国家项目款可申请,但一般群众是申请不到的,有些就找关系进入申请程序,技术员在考察时就会与申请群众口头搞个“君子协定”一般是三七开、四六开不等(即技术员拿七、或六成,群众拿三或者四成,有时也给水管站一点管理费分成)。若不同意就一分钱也别想得到。群众反正拾到篮里都是菜,有一点总比没有强,一般都会积极配合操作。群众同意后,发展局将款打到水管站,群众领款后自己打井不够的钱自己解决,帐务也不公开,想了解也不会配合成了暗账。所以王某屡试不爽,多处操作成功,这次在这个水管站也是这样操作的,不同的是,这次群众申请的是水渠修整项目,王某觉得此群众可能对“君子协定”履行不痛快,就在水管站先行打借条拿了六万元,待修整水渠的群众在水管站按全部数额领款时扣帐。还没有操作彻底时“纸里包不住火”被发现了。

这个案子不是个例,王某其实是按照发展局安排的套路长期这样给局里操作弄钱的,这次是技术员利用职务之便浑水摸鱼,假公济私借机给自己捞取了好处而被查处的。其始作俑者实际是发展局,他们以补充经费为由通过君子协定等方式大量套取国家专项资金,损害了国家利益,把国家为群众办的好事的政策成了自己以权谋私,巧取豪夺,大部分变相以发补助,辛苦费等名义中饱私囊的有利条件,应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关注和纠查。(陕西省富平县人民检察院:荆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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