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工作获省院肯定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6-29 17:23:48 阅读量:

   近日,陕西省省行政检察监督研讨会暨全省公益诉讼工作座谈会在西安举行,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副厅长刘艺,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行政检察处处长张宏德,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王麟,全省公益诉讼16个基层联系院主管副检察长及民行科长,西安市法学会、西北政法大学、西北大学等多位专家学者出席会议。紫阳县人民检察院应邀参见了本次会议,副检察长阴文忠作为唯一的基层县检察院代表在大会上作了主题发言。这是省检察院对紫阳县院民行检察工作的充分肯定,也是对该院进一步做好行政检察工作,促进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助力法制政府建设的激励。  

近年来,紫阳县检察院认真贯彻党中央及高检院对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新要求,主动适应司法改革的新要求、积极作为,勇于创新,着力强化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围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资源保护、市政建设、交通运输等领域开展监督,重点针对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违法行为,向行政执法机关发出督促履行职责32件,向林业、水利部门发出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检察建议3件,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件。向汉江延线乡镇人民政府发出督促履行职责检察建议5件,支持起诉5件,有力维护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所办理的督促县环保局依法履行职责案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选为全国行政检察优秀案件,为陕西省唯一获得表彰的行政检察优秀案件。该二是大胆创新,积极探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新机制新途径。为解决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法律规定分散、操作性和刚性不强的问题,经多次向县委、人大汇报请示,起草制定了《紫阳县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经反复修改完善,现已正式以议案形式提请紫阳县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施行,并已列入7月初召开的县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议题。紫阳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重要水源涵养区,以汉江水质保护为核心的生态环境保护显得尤为重要。今年424日,紫阳县人民检察院驻县环保局检察室正式揭牌成立,为全省首家派驻县环保部门检察室。检察室以支持和监督环保执法工作为抓手,带动水利、林业、国土、住建等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切实加大对生态环境保护力度。现已开展联合检查2次,向水利、住建部门发出检察建议2件。(紫阳县检察院:谢英

编辑:董嫱

操作选项

字体放大 字体缩小

宽屏阅读

打印文本

分享
分享微博 分享qq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