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检察院举行党组中心组暨政治理论集中学习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6-01 08:14:07 阅读量:

 531上午,平利县检察院举行党组中心组暨政治理论集中学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之江新语》的有关篇目,传达陕西省纪委《关于六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部署开展2017年检务督察活动。

会上,党组成员、政治协理员梁华组织学习了《之江新语》中《理论学习要有三种境界》、《敬业乐业为美德》、《既重务实,又善务虚》三个篇目。强调要把学习《之江新语》作为落实“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的有关学习内容。《之江新语》收录了习近平同志担任浙江省委书记期间自20032月至20073月在《浙江日报》“之江新语”专栏发表的232篇短论,文章言简意赅,是习近平同志领导思想和领导方法的集中体现。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王隆桂传达学习了陕西省纪委《关于六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强调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坚决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回潮。会议部署开展2017年检务督察工作。检务督察以问题为导向,围绕执法办案环节中执法规范、办案纪律、执行禁令情况、执行考勤制度、车辆管理、值班情况、执法作风、工作作风、检风检纪等开展督察。检务督察采取现场督察、专项督察、定期或不定期督察等方式,动态进行。督察工作将建立书面台账,督察结果将进行公布,责令责任部门和个人限期整改,并记入纪律作风廉政档案,作为考评、奖惩、晋升的依据。

 陕西省安康市平利县检察院:杨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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