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5-23 15:22:00 阅读量:
5月22日,由山阳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张某某盗窃一案在该县法院公开审理,山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陶炜以公诉人身份出庭支持公诉,认真落实检察官员额制实施后,检察长带头亲自办案要求。
为保证出庭公诉案件的质量和效果,庭审前,陶炜检察长与协办检察人员多次讨论案情、亲自拟定出庭预案、撰写公诉意见书,就庭审工作做了充分的准备。庭审过程中,陶炜检察长宣读了起诉书,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张某某,依次出示了定罪和量刑证据,并就证据的来源、特征及所要证明的内容向法庭做了简要而准确的说明。最后,陶炜检察长结合法庭调查情况发表了公诉意见,提出了量刑建议,并希望被告人能够汲取教训,悔过自新。整个庭审过程,陶炜检察长指控犯罪扎实有力,法辩有理有据,法庭教育有的放矢,充分展示了公诉人良好的精神风貌。
这次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是山阳县人民检察院落实员额制、司法责任制要求和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推进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在今后将成为司法办案的新常态。(陕西省山阳县人民检察院:李涛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