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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山阳县人民检察院连获“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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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7-04-19 14:35:56
信息简介:
近日,陕西省文明委表彰了一批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山阳县人民检察院继续保留了省级文明单位称号,这是我院连续第三年获此殊荣。 近年来,我院始终把巩固提高省级文明单位和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工作视为检察工作发展的基础和动力,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