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4-11 09:43:18 阅读量:
商南县检察院针对社会普遍关注的校园欺凌问题,立足于“早预防”“早发现”“早处置”,用司法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预防和减少校园欺凌犯罪。
立足“早预防”,减少校园欺凌犯罪诱因。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分析校园暴力事发特点、原因,结合调研情况联合教育;未检检察官们不定期到各个中小学中去宣传涉及校园暴力的法律规定、典型案例,引导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参与校园安全建设。
立足“早发现”,加强校园欺凌源头把控。积极推动加强校园内管理。该院在部分中小学校试点设立未检工作服务点,组织10名检察干警担任“法治副校长”,尽早发现校园欺凌苗头,与有关部门共同将问题化解在萌芽阶段。
立足“早处置”,减少校园欺凌负面影响。及时干预制止校园欺凌行为,依法严惩恶性校园欺凌行为。积极参与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对犯罪性质和情节恶劣、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的,依法从快从严处置,形成打击校园欺凌犯罪的高压态势,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此类犯罪发生。强化对涉案未成年人跟踪帮教。根据未成年人生理、心理特点,强化跟踪帮教,教育、感化、挽救涉案双方未成年人,引导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探索“订单式”司法救助,办案中根据被害人需求,采取法律援助、经济救助、社会救助等针对性措施,着力抚平其在校园欺凌案件所受创伤。(商南县人民检察院:吴京)
编辑:董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