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3-17 13:12:03 阅读量:
假合同 假证明 以假骗贷 真有胆 真猖狂 终被追诉
以假乱真,这是现今社会中屡禁不绝的现象,近日,吴起县检察院提起公诉了一起以虚假购房合同、虚假工作证明、虚假预(售)房屋抵押登记备案证明等虚假证明材料骗取贷款案件。
2012年,张军因个人消费过高,账务吃紧便打起了骗取银行贷款的非法念头。张军个人本身已有贷款,其以朋友刘瑞的名义在平安花园售楼部伪造了购房合同及首付房款收据,后将此份按揭材料连同其他购房人真实材料一同上报吴起县工行。其后,张军又伪造了刘瑞的工作证明、收入证明等虚假证明材料,瞒天过海,成功将此笔贷款发放至该楼盘项目组账户。随后,楼盘项目组会计又将30万元贷款以转账支票的方式开到了张军名下,被其支配使用。至2015年,张军因个人经济原因无法偿还银行贷款,经银行工作人员多次催要仍未还款。2016年,县工商银行在索要无果的情况下报案,案件侦查终结后移送至吴起县检察院,检察机关以骗取贷款罪向吴起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此案现已移送法院并做出了有罪判决。(文中人物为化名)
检察官寄语: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以假乱真、可能会得一时之需,违法乱纪可能会逞一时之快,但必然不会长久,必然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延安市吴起县检察院 许海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