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阎良检察院“未检工作+X”模式侧记(二)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3-04 09:17:45 阅读量:

 “你好,我们是阎良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办案组的检察官,你涉嫌的盗窃案件已经进入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期,现在我们邀请了我院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来对你的心理问题进行帮扶和矫正……”,这是西安市阎良区检察院在对涉案未成年人开展心理矫正与帮扶的画面。在心理健康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话题时代,未检办检察官朱正华意识到了心理健康问题将会成为未成年人犯罪原因及是否能顺利回归社会正常生活与工作的致命因素,她探索性地将心理矫正与帮扶融合进未检案件审查,极大地对涉案未成年人从心理健康上进行救助,全方位挽救涉案未成年。

近期,我院尝试在未检案件办理中开展心理矫正与帮扶,通过心理咨询、心理干预、心理健康讲座等多种形式,对涉案未成年人进行心理健康矫正,建立涉案未成年人心理测试行为档案,评估涉案未成人心理状况,及时矫正心理问题,帮助心理健康修复,确保顺利回归社会避免再次误入歧途,重新犯罪。在心理矫正与帮扶环节,我院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袁代芳从涉案未成年人的画树测试入手,了解其原生家庭状况,个人成长经历,家庭教育模式,分析了解造成未成年人犯罪原因,与其交流犯罪时及羁押期间的心理感受,促使其理解犯罪给他带来的危害,促其反思,修正不利于健康的思想和行为。介于涉案未成年人对未来的迷茫,对人生方向不清,引导他进行人生规划,确定人生目标,与父母共同为其进行职业规划,并定期填写成长手册,让他看到成长成果,给他希望,从内心给予矫正帮扶。

主管未检工作的副检察长张建玲谈到:“我们要全方位地办理未成年人案件,审查起诉一起未成年人案件与成年人案件最大的区别就是要有爱心、要有耐心,要有责任心,它不是一起普通的刑事案件,它的背后映射出的是社会问题、是家庭问题,所以我们的未检办的检察官在案件审查中要像老师、像妈妈、像医生,不仅仅着眼于案件的审查终结,更多地是考虑涉案未成年人的成长与回归。希望我们的心理矫正与帮扶举措能为失足未成年的二次成长有所帮助。” 

         

    (西安市阎良区检察院案管办  朱正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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