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3-02 14:46:44 阅读量:
本网讯(旬阳县检察院 刘世文)日前,旬阳县检察院出台《保障和服务旬阳建设“一强五好”陕西强县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扎实推进六项措施,不断提高检察工作服务“一强五好”陕西强县建设的能力和水平。
充分发挥刑事检察职能,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高压态势,突出打击破坏重点工程建设的“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等违法犯罪行为,对强揽工程、强买强卖、恶意阻止等犯罪行为,实行快捕快诉。突出打击为“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职务犯罪案件,充分发挥刑事检察职能,对阻碍重点工程建设聚众闹事的露头就打,为重点项目顺利建设,为建设“一强五好”陕西强县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
严厉打击危害民生领域内的各类经济犯罪活动,依法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等机制,依法严厉快速打击危害民生的各类经济犯罪活动,特别是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金融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侵犯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经济犯罪活动。切实维护市场主体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净化市场环境,有效保护经营者合法权益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
依法严查各类职务犯罪,促进依法高效廉洁行政。加大办案力度,继续保持严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的高压态势,重点查处移民搬迁、脱贫产业扶持、民政优抚、交通水利公共设施建设、医保合疗等涉及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使广大人民群众能够切实享受到国家的优农、惠农政策;继续依法查处安居工程、生态环境保护、社会事业保障、重点工程建设以及重点执法部门等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为县域经济又快又好发展肃风正气;同步介入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调查,依法打击建筑工地、防洪救灾、交通运输等领域重大责任事故中的渎职犯罪,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和安全发展。要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保护等职能作用,为保障我县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促进依法高效廉洁行政提供法制保证。
积极参与扶贫领域、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的职务犯罪预防,确保扶贫资金和政府投资安全。继续深入开展扶贫领域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加强对扶贫资金申报、审批、发放程序的精细化跟踪。坚持“扶贫资金走到哪儿,预防工作跟到哪儿”,确保扶贫资金真正惠及于民;加强对旬阳县辖区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坚持市场准入机制,强化对工程建设的招投标、重要物资采购,工程建设监理、资金拨付、工程变更、工程决算与验收六大环节的监督,遏制和预防建设项目中职务犯罪的发生;进一步加强与重点工程建设单位的协调,在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中积极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确保资金安全,更好地为旬阳建设保驾护航。
深入推进“检企共建”活动,服务企业健康发展。充分发挥检察预防工作的职能,坚持把检察机关在预防职务犯罪中的监督、指导作用同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的主体作用相结合,协助做好建章立制工作,完善各类规章制度,并督促落实;突出重点,着重抓好“关键部门、关键岗位、关键环节、关键人员”的预防工作,利用开展法制教育、警示教育、运用典型案例以案说法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增强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法制意识、廉洁自律意识、安全责任意识,真正做到警钟长鸣,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延伸检察职能,着力提升社会管理的法治水平。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会同有关部门加快建设、规范信息共享平台,通过信息共享,着力提升监督质效;健全民事诉讼监督、支持起诉、民事公益诉讼协调发展的多元化民事检察监督格局;认真落实“两高”关于民事执行活动法律监督若干问题的规定,持续开展执行案款清理专项活动;积极探索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衔接平台,完善行政诉讼检察与行政复议衔接机制。通过检察职能触角的延伸,着力提升社会管理的法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