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2-25 17:21:34 阅读量:
本网讯(旬阳检察院 刘世文)去年以来,陕西省旬阳县检察院按照“突出监督重点、规范监督程序、探索监督机制”的总体要求,打造“敢于监督规范监督”品牌,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了侦查、监督、保障、控防一体化机制,建立反应快捷、务实长效的全方位联动监督运行模式,形成了资源共享、工作协同配合、各项检察职能有效衔接的整体工作格局,检察主要业务工作运行良好、检务支持保障坚实有力、创新工作稳步推进、旬阳检察机关影响力全面提升。
一、积极投入平安旬阳建设,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年共受理移送审查批准逮捕案件67件104人,经审查批准逮捕65件101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11件194人,经审查提起公诉97件159人,依法报送上级检察院审查起诉4件4人,退查5件15人。其中批准逮捕严重暴力犯罪、毒品犯罪、“两抢一盗”侵财犯罪、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嫌疑人87人,提起公诉134人。办理周某某等12人以公司化运营模式通过“电话购物抽奖”方式诈骗140余万元的电信诈骗案,本案波及全国二十多个省市,受害群众达500余人,社会影响极为恶劣,本院通过庭前会议及时与法院沟通,确保了该案当庭准确判决,涉案人员分别被判处7个月至11年半不等刑罚。与此同时,督促公安机关将涉案款物及时向被害人退赔,最大限度的保障了被害人利益。办案工作中,不断强化人权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时效意识和监督意识,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每起提起公诉的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准确,程序合法。
多措并举促进社会和谐。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坚持维稳与维权、打击与保护相统一,认真落实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机制。对涉嫌犯罪但无社会危害性的犯罪嫌疑人决定不批捕2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决定不起诉15人,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11名犯罪嫌疑人提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对46名真诚悔罪、积极赔偿且获得被害人谅解的被告人提出从轻处罚的量刑建议。认真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法律援助、社会调查、合适成年人到场等制度,全力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落实被害人司法救助政策,发放救助资金3万余元,对因犯罪伤害造成生活困难的22人实施了司法救助。为群众反映诉求搭建新的平台,建成远程视频接访系统。通过接待信访和“走千访万”活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420余件次。
做好检察环节综治工作。把矛盾化解贯穿于执法办案的各个环节,对初查后不予立案的信访、举报,坚持与信访人见面,与主管部门或当地党委、政府沟通,与相关当事人见面的“三见面”原则,力促当事人息诉罢访。加强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定期对全县监外执行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全面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的基本情况,增强监督的主动性,提高监督的实效性。全年开展了两次集中考察活动,与矫正对象谈心168人次,确保全年无脱管、漏管、虚管现象。
积极参与重点区域、领域的治安专项整治。办理的李某某等7人在旬河流域投毒捕鱼案移送审查起诉后,我院立即启动案件办理与综治教育联动机制,联系水利部门就如何修复旬河流域生态环境进行了详细的论证,与犯罪嫌疑人逐个谈心,讲理释法。感化犯罪嫌疑人真心悔过,主动投放鱼苗修复旬河生态链,赢得了社会广泛好评。通过执法办案让群众懂法、知法,惩处一个、教育一片、警示一群,实现了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双赢。加强犯罪调查和类案分析,结合办案向有关部门提出防范违法犯罪的检察建议24件次。
二、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查办职务犯罪力度不减。紧紧围绕维护良好市场经济秩序、保护群众切身利益、保护生态环境和脱贫攻坚等关键环节,组织开展了严查危害民生、侵害民利贪污贿赂犯罪专项行动、查办职务犯罪“铁拳行动”、“利剑行动”等专项工作,全年共初查举报职务犯罪案件线索31件42人,其中,决定立案查处职务犯罪案件14件22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11件14人,私分国有资产1件2人,渎职案件2件6人。移送起诉后法院全部作有罪判决,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400余万元。依法查办了某镇原村支部书记王某某、村委会主任王某某、村文书何某某在协助镇政府开展农村低保、陕南移民搬迁等工作中,采取弄虚作假、私报冒领等手段,单独或共同侵吞国家救灾、救济款共计79万余元的贪污案,三被告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到四年不等的刑期,并处10万至20万的罚金,彰显了惩治腐败的决心和效果。认真落实举报工作制度,加强举报线索的集中统一管理,开展了对举报人保护、奖励试点工作。
预防职务犯罪韧劲不松。围绕“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不断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坚持实行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制度,一年来共向县镇党委、政府提交反映本地区职务犯罪发案态势和预防对策的专题报告9份,为相关单位决策和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提供了有益参考。在12个行业开展了系统预防,深入21个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镇村、社区,广泛开展警示宣传教育活动,直接受教育人数5800人次。拓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应用范围,对工程招标、物资采购提供行贿档案查询服务1524次,推动建立和实行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和个人禁止或限制市场准入制度,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旬阳县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办法》,实现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
三、加强对诉讼活动和自身的监督,切实增强监督实效
加强对刑事诉讼活动监督。在立案和侦查监督中,一年来共办理立案监督案件8件;参加重大刑事案件讨论19件次,介入大案现场勘查9件次;纠正漏捕6人;纠正遗漏同案犯15人,遗漏罪行25笔。陈某某等3人通过购买银行卡,编造发放助学金虚假信息实施的电信诈骗案,我院提起公诉时,依法纠正遗漏的毕某某等12人被骗事实,依法得到判决。发纠正违法通知书16件,均及时整改到位。在审判监督中,提出抗诉2件,其中一件已经改判,另一件上级院正在审查中;对审判活动发出纠违通知2次,提出的量刑建议均被法院采纳。在执行监督中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或不当情形提出纠违12件次,开展安全大检查12次,与在押人员谈话教育95人次,确保了监禁型刑罚的准确执行以及监所管理工作的安全和有序开展。
加强对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全年共办理各类民行监督案件16件,办结15件。其中提请抗诉案件1件,再审检察建议案件1件,检察建议7件,不予支持监督申请案件1件。积极探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围绕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收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8件,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件,行政机关完成整改4件,依法保护了国家和群众利益。
认真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重点监督、规范行政执法部门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的行政处罚案件,促进依法行政。创新工作机制,找准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加强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对国有资产管理、城镇建设、土地管理、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等领域存在的行政执法不规范问题,提出检察建议,督促、支持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履行职责。
强化对自身执法行为的监督。扎实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对查找出的4方面16个执法不规范问题下硬茬进行整改。深化案件集中管理机制,所有案件均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受理、办理、流转、审批和监督,对执法办案活动实现全程、统一、实时、动态管理和监督。建立完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每季度开展一次案件质量评查,对评查出的问题进行原因分析、对策研究,确保案件质量稳中有升。深化检务公开,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信息公开系统平台作用,在系统上公开法律文书62件,发布重要案件信息28件。打造“阳光检务”,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保障广大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提升检察机关亲和力、公信力。认真落实司法责任制和职权清单制度,全面贯彻中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和中政委《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确保各项检察改革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