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2-21 14:12:19 阅读量:
“佩戴党徽不仅是党员的权利,也是每个党员需要履行的义务”在商南县检察院近期举行的党员活动日上,34名党员全部佩戴党徽参加活动,该院检察长郭宝成要求全体党员要将佩戴党徽作为一项自觉行动。
“党徽是党员的象征,佩戴党徽让我们党员更加有身份感,更会时刻以党员身份要求自己”该院党员小刘说到。今年以来,为深入推进“两学一做”专题教育,该院要求全体党员主动向社会、群众“亮身份”,通过佩戴党徽及在窗口、工作桌上放置“共产党员”岗位等方式,让每一位党员接受群众监督。
此外,在“亮身份、受监督”的基础上,该院每月定期开展党员活动日活动,让每名干警在活动日上参加组织活动,增强党员队伍凝聚力。例如开展的以“我是党员我承诺”为主题活动上,党支部党员干警结合检察工作、岗位实际、自身特长、问题查摆等,向党组作出庄严承诺,使党员干警明确自己的使命,牢记自身宗旨。 (吴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