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米脂县人民检察院延伸检察服务触角 落实便民利民举措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6-12-30 21:29:26 阅读量:

 (一)创新工作方式,畅通群众诉求渠道。

一是严格落实“首办”责任制,激发群众的举报热情。二是认真落实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妥善化解社会矛盾。三是创新工作方式,方便群众来访。主动走出机关,变坐访为出访,主动延伸检察工作触角,安排专用车辆张贴醒目标志,建立“流动检察接待室”,走进乡镇、走进村庄、走进社区、走近群众,充分倾听民意,感受民求。四是以“三心”打造“四型”接待室,加大宣传力度。即坚持以“掏出一颗真心、献出一颗爱心、付出一份耐心”的“三心”工作法,打造“全天候型”、“阵地型”、“流动型”、“责任型”的“四型”接待室。五是着力于日常接待信访的规范化工作。打造窗口的亮点工程,建立了电子台帐,创建和应用了来访接待的电子笔录。

(二)推行“阳光检务”,建立检民互动平台。

积极推进深化检务公开制度改革,主动向社会公开法律规定应该公开的内容,对终结性法律文书在网上公开,通过案件信息公开网发布各类案件信息302件。2016年,开通米脂县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及公众微信号,共发布信息200余条。创新宣传方式,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检察工作发展的新思路,队伍建设的新风貌,开展工作的新亮点,为人民群众及时了解检察工作情况提供便利条件,为检察机关更好地履行职责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三)提供优质服务,保障公民合法权益。

热情接待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积极配合工作,统筹协调各业务科室,尽快办理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依法申请的事项,耐心解释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提出的不合法生申请。同时,为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权益,对要求阅卷的律师,全部免费制作、无偿提供案件卷宗电子光盘。

(四)疏通办理渠道,建立答疑说理制度。在接待群众来访时,对于群众反映的情况不属于检察院管辖的案件或依法不予受理的案件,在认真听取申请群众意见的同时,通过“说清事理、说准法理、说透情理”,向群众客观、全面、详尽地陈述案情事实和法律规定,解答群众疑问和异议,让申请群众切实体会到检察工作审核调查细、掌握案情全、所站立场正,从而接受处理意见,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实现息诉罢访。 

通讯员:马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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