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6-12-19 20:09:24 阅读量:
今年以来,麟游县将扶贫领域作为监督执纪重点,加大治理力度,多措并举、惩防结合,廉政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加强教育。持续深化政府系统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和涉及扶贫资金项目建设领域业务干部《准则》《条例》的学习,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坚持每月举办一次政府集体学法,邀请国家扶贫办政策法规司、省扶贫办移民处等专
二是健全机制。严格执行省市项目计划,制定《国家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和《招标投标工作监督管理办法》,对列入计划的扶贫项目公开招标、全程录像;对到村到户扶贫项目资金,在计划下达和项目验收后由县财政统一报账,并及时在镇村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制定出台《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健全项目管理、资金报账拨付等规章制度,设立财政扶贫资金专户,对中、省、市扶贫资金实行专户储存、专账管理。坚持每年对扶贫项目资金进行专项审计,及时纠正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确保专款专用,发挥效益。
三是严格管理。将扶贫政策落实、资金管理、项目建设等纳入各镇、各部门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范畴,在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逐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的同时,要求各镇、各部门与各职能科室签订目标责任书,逐级传导压力,夯实廉政建设责任。积极推行重大扶贫项目派出监督检查组制度,将纪检监察工作延伸到项目监督各个环节。对扶贫项目从规划设计、立项、招投标、监理、资金管理等方面全方位监督,减少监督“空档”,消除监管“盲区”。
四是强化问责。坚持问题导向,成立两个巡查组,由两名县级领导带队,对扶贫领域资金使用、项目建设等进行常年巡查,对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优先提拔使用,对工作落实不力的镇和部门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充分发挥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在扶贫领域项目招标投标、工程质量、财务管理、竣工验收等环节的监督作用,运用执法监察、专项检查、财务审计和群众举报等方式,积极发现案件线索,对脱贫领域失职、渎职行为以及贪污受贿、以权谋私、改变资金用途、截留克扣扶贫资金等违法违纪问题依法从严从重处罚,确保资金安全。今年以来,全县各级纪检组织共查处扶贫领域违纪问题8件,给予纪律处分19人。
(陕西省麟游县政府办 刘佳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