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延川一的哥车内容留他人吸毒被判刑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6-12-08 16:12:41 阅读量:

 20169月后旬的一天,杨某某开着出租车拉着吸毒人员白某某在文安驿镇袁家沟村从袁某某手里购买了300元的一包毒品,后将车开到驿马加油站附近高架桥底下,容留白某某在他的车上将毒品采用烫吸的方式吸食完,自己获利70元。随后在201610月上旬和中旬,杨某某开着出租车拉着吸毒人员白某某在文安驿镇袁家沟村从袁某某手里依次购买了500元、300元、300元的3次毒品,后每次都将车开到驿马加油站附近高架桥底下,容留白某某在他的车上将毒品采用烫吸的方式吸食完,自己每次获利70元。

本案中犯罪嫌疑人杨某某多次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之规定,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更让我们觉得可惜的是杨某某不知道其行为触犯法律,当他知道时却为时已晚,从而付出了惨痛代价。作为检察机关,我们能做的是多宣传教育,让老百姓知法懂法守法,从而维护社会的稳定。

在此,我呼吁广大群众,在现实生活中遇到一些违法犯罪行为,要及时报警,不要姑息纵容。只要大家齐心协力,相信我们的社会一定是和谐稳定的,我们的国家也将繁荣昌盛。

   延安市延川检察院   吕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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