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6-11-28 17:34:05 阅读量:
近日,陕西吴堡县人民检察院就“如何提升群众满意度”召开全体干警会议,会议就如何提升群众满意度进行讨论并制定以下措施:
一、 积极探索,切实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
一是从思想认识上寻找“突破口”,教育和引导干警充分认识群众工作的重要性。二是注重“四个提高”,切实增强服务群众的本领。即提高运用群众语言、掌握群众心理、检察礼仪修养、化解矛盾纠纷等水平。继续开展检察官进村(户)活动,要求干警主动与群众打交道、勤沟通、深思考;认真学习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机关文明用语规则》、观看高检院《检察礼仪从细节做起》宣传片,要求干警以此为契机,提高自我修养,做到语言文明,礼仪规范;及时归纳总结化解矛盾的好经验、好做法,经常邀请政法维稳干部到检察院做客,介绍经验,提高化解矛盾纠纷的技巧。
二、 细化措施,不断畅通群众的诉求渠道
一是建立健全检察长接待机制。转变接待方式,检察长接待由固定日期改变为不限期接待制度。二是为了有效处理群众来访,该院确立了“四个百分之百”,即百分之百接待、百分之百受理、百分之百答复、群众百分之百满意的接访目标。三是不断完善院领导下乡巡回访问机制。院领导下访前,先由控申部门对上访和涉检矛盾纠纷进行分析、预警,确定下访乡镇,有针对性地解决群众诉求。
三、 接受监督,赢取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一是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民主生活会等形式,虚心接受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改进检察工作。二是推行检务公开,积极利用法治宣传月、举报宣传周、检察人员下访等将检察职责、案件管辖和立案标准、办案程序、举报方式等内容通过媒体、公示栏及宣传单的方式向广大群众公开,主动拓展监督面,接受更多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监督,使我院检察工作走向阳光化。
提升群众满意度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检察工作必须做到 “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体察民情,体验民生,体会民意。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检察工作的根本标准,让群众看到法律监督的实际效果,感受到检察机关发生的新变化、新气象。(陕西榆林吴堡检察院 霍凤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