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清涧县检察院 做好“创模”工作推动检察事业健康发展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6-11-28 14:57:04 阅读量:

 陕西清涧检察院严格按照“创建模范机关”活动要求,由检察长负总责,院党组成员分别落实,整体推进,不断巩固创建成果,“三个到位”将创建工作纳入到各项检察工作当中,建成勤政、廉洁、学习、文明、法治、和谐的模范机关。活动开展以来,该院连续三年被县委、县政府授予“模范机关”荣誉称号,创建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思想认识到位。能坚持把创建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在统一思想认识的基础上认真安排,精心组织。

二是学习宣传到位,通过传统媒介与新兴媒体两种方式相结合进行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是活动落实到位,把创建模范机关和检察工作有效的结合,找准创建模范机关工作与业务工作的结合点,促使创建工作有序开展。

作者:惠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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