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米脂检察举案说法之——谨防身边的诈骗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6-11-24 14:31:26 阅读量:

 张大妈在买菜回家的路上,捡到了一沓百元人民币,结果外财没捞着,反倒因此丢了金手镯、金项链。

2016年的一天早上,米脂的张大妈拎着菜篮子走着,过来一名中年男子向她问路,正当张大妈热情的比划、告知时,一个年轻人从旁边走过,掉下一个袋子,打开一看,里面都是百元人民币,该中年男子提议张大妈“咱们把钱分了吧”,张大妈一时来不及反应,便被中年男子搀到路边角落开始分钱。

正当这时,丢了钱的年轻人过来询问有没有捡到他的钱,是不是正在分他的钱,张大妈这时已经惊慌,还好中年男子“机智”,“我们没有捡到钱,这钱是我刚给我妈的。”年轻男子“我不信,你们怎么证明你们是母子关系?老太太你敢把你身上值钱的东西给他吗?”中年男子“妈,你把咱们的钱拿好了。”被这一口一个“妈”叫的,张大妈开口了“他是我儿子,我怎么不敢!”说话中便把金手镯和金项链交到了中年男子手里。这时年轻男子一脸无奈的离开了。

看他离开后,中年男子偷偷的和张大妈说,“这钱就全都你拿着,你的手镯和项链我拿着,就当是我分得那份,我们再分钱万一别人看见或者再找回来就不好了”张大妈觉得也有道理,反正她也不吃亏,也就同意了。回家打开仔细看那沓钱时,张大妈傻眼了,全是冥币!

经查,胡某某和钟某某事先约定,由钟某某和被害人进行搭讪,目标锁定成功后通过肢体动作提示等待在一旁的胡某某上前假装无意间掉钱,等待被害人主动交出财物后,两人伺机离开。他们将这种方式叫做“甩沓子”,专门选择老年人,多为女性作为目标。二人先后在榆林市多个县、区作案,最终在米脂落网。日前,米脂县人民检察院已对胡某某和钟某某以涉嫌诈骗罪提起公诉。

如何避免成为犯罪分子的目标,检察官提醒您以下几个方面需谨记:一、看管好自己的财物;二、不要贪图别人的财物;三、多了解法律知识,做好安全防范;四、人身、财产受到侵害主动报警,寻求法律帮助。

 

作者:李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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