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6-11-14 21:52:03 阅读量:
为了深入贯彻省检察院关于加强基层办案一线法律监督工作的创新要求,进一步探索检察职能延伸的创新方式方法,自去年3月份以来,我院积极探索,采取多种措施,扎实有效地开展了驻公安局法制科、城关派出所检察官办公室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及时与公安机关协商联合制定驻公安派出所检察官办公室工作制度。加强检察官办公室硬件设施建设,明确了公安联络干警值班制度,并配置了桌椅、电脑,定制了门牌、桌牌和工作制度牌,使硬件设施齐备。与基层派出所建立健全交流、通报制度,配套建立相应的工作台账。动态介入派出所办理刑事案件的过程,对侦查活动实行同步监督,力争全面掌握刑事立案情况。驻所检察官办公室领导每月定期或不定期到公安机关抽查和调阅刑事案件转治安处罚案卷、撤案处理案卷和待处理案件材料、派警记录,听取案情介绍、旁听讯(询)问、讨论分析案件。不仅受到公安机关的高度认可,而且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陕西洛川县人民检察院 张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