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6-11-10 23:08:14 阅读量:
近日,根据商洛市人民检察院下发的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陕西省检察机关参与土壤污染防治行动专项监督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和“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推进年”专项活动,丹凤县人民检察院民行科及时向院党组作了汇报,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及时召开联席会议,确保专项监督活动工作顺利开展。由分管民行科的副检察长郑道强召开联席会议,侦监、公诉、反贪、反渎、控申和民行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参加。在会上,副检察长郑道强对高检院、省院近期召开的公益诉讼电视电话会议内容作了进一步的强调,同时组织学习了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陕西省检察机关参与土壤污染防治行动专项监督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容,要求本院各内设机构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将检察机关参与土壤污染防治行动专项监督活动列入一项重要议事日程,积极参与土壤污染防治行动专项监督活动,以上各部门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土壤污染行为的,应将案件线索及时移送本院民行部门,民行部门在专项监督活动中发现的犯罪线索,要即及时移送职务犯罪侦查部门或侦监部门,要形成全院统一一盘棋的思想,确保专项监督活动正常开展;二、走访行政机关,认真摸排土壤污染案件线索。在联席会议召开之后,分管民行科的副检察长郑道强带领民行科干警深入到丹凤县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和林业局等相关行政部门,与这些部门的有关领导在一起进行了座谈,积极宣传开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专项监督活动和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重点摸排严重污染土壤环境,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线索。随后又深入到一些厂矿企业,摸排污染土壤案件线索。今后将加大排查力度,不定期的对辖区内的土壤污染案件进行排查,积极稳妥的开展专项监督活动,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严厉打击污染土壤等环境违法行为,加强对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促进行政机关严格执法、依法行政。
(陕西丹凤县人民检察院 李粉玲 编辑:曹小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