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6-11-10 22:03:54 阅读量:
案件信息公开是检务公开的核心内容,是检察机关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确保公正执法、提高案件质量的重大举措。为了将这一重大举措落到实处,陕西省米脂县检察院对案件信息公开实行了督查通报制度。
近日,该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依照《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规定》和院里制定的相关制度,对今年1月到11月初的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了督查。
案件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是三大块:案件程序性信息、重要案件信息和法律文书。督查结果表明,该院所办案件的程序性信息基本上能做到依照规定及时公开,截至11月8日,今年共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205条。重要案件信息发布也比较到位,今年已经发布重要案件信息7条,主要是以下几类:本县有较大影响的职务犯罪的立案、逮捕、公诉等情况;本县广泛关注的刑事案件的逮捕、公诉等情况;已经办结的典型案例。法律文书公开方面,截至11月8日,今年已经公开76份,其中起诉书71份,不起诉决定书5份。
督查发现的一个突出问题,存在于法律文书的发布上,即部分依照规定应当公开的起诉书未及时公开。
该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以正式公文的形式通报了案件信息公开的督查结果。尤其对应公开法律文书而未公开的案件,制作了包括判决接收日期和案件承办人情况的目录表单,以公文附件形式予以通报,并要求案件承办人于十日以内进行整改。
在通报中,该院案管办重申了《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规定》的一些重要内容,并表示今后将进一步强化对案件信息公开的监控督促和巡查通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