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6-11-02 17:06:15 阅读量: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检察机关参与土壤污染防治行动专项监督活动实施方案》,积极稳妥开展专项监督活动,
紫阳县人民检察院结合检察工作实际,立足检察职能,主动服务大局,坚持检察机关职能定位,着重围绕生态环境、国有资产、公共安全和消费者权益以及特殊人群权益保护等群众反应强烈的领域,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探索与实践。针对污染土壤环境违法行为,严格依法及时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行政公益诉讼,加强对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
该院对此次专项行动制定了《紫阳县检察院参与土壤污染防治行动专项监督活动实施方案》,确定了工作重点,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指定了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通过以下四个方面促进此项工作:一是迅速动员部署,明确目标,落实责任;二是围绕工作重点,对本辖区相关情况进行一次排查和梳理,积极搜索线索情报;三是各内设机构要相互配合,形成合力,集中力量开展线索收集和案件查办工作,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四是及时总结、归纳、整理专项行动期间取得的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上报。(郭燕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