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巴检察院案管办积极发挥“五大件”职能助力全院司法行为规范化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6-10-29 17:28:34 阅读量:

    为更好地履行“监督、管理、服务、参谋”职能,陕西省镇巴县检察院案管部门在工作中不断探索新方法、新思路,通过积极发挥“五大件”职能,提升全院的办案规范化水平。

一、发挥“安检机”职能,把好案件进出关口
一直以来,镇巴县检察院案管部门坚持严把受案审查和结案审查关口。首先,建立、完善受案审查工作台账、案件流转、送案送卷审查等内部监督制约机制,重点审查案件管辖权、移送案件材料规范性、证据的完备性、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情况等。另外,加强与该院侦监、公诉等业务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及时解决在案件受理环节遇到的问题,提高受理案件的规范化水平。对不符合收案标准的案件,均依法退回要求补充资料或者不予受理。
二、发挥“大广播”职能,深化案件信息公开
首先,该院案管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镇巴县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实施办法》,并充分发挥案管牵头作用,将案件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其次,明确一名案件信息公开监管员,专门负责审核、发布法律文书和案件信息,对案件信息网上公开的每一份法律文书的版式标准和技术处理一一进行核查,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全面、规范统一。第三,统一接待律师阅卷和群众咨询,统一提供进入检察环节应当公开的办理情况,不断丰富阳光检务的实现方式。
三、发挥“记账本”职能,规范涉案财物管理
首先,该院根据要求设置“涉案财物保管室”,由案管部门专人接受涉案财物,严格填录扣押、冻结款物移交、处理情况登记表及出入库清单对涉案财物名称、数量、接收、调用、处理等情况逐一记录,确保帐物相符,保证涉案财物移交准确无误。另外,涉案财物出入库前,要审查涉案财物的来源是否合法、手续是否完备、程序是否规范、帐物是否相符、处理是否及时,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及时督促办案部门审查处理,确保规范管理。最后,对系统中有涉案财物的案件进行细致检查,发现有涉案财物未及时录入系统,未办理相应法律文书的及时补充完善,严格做到网上监控及网下运行同时进行。
四、发挥“报警灯”职能,强化案件流程监督
首先,借助统一软件,该院案管部门对网上流转的案件进行全程动态监控,发现问题及时预警,实现事后监督向事前及事中监督,确保所有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受理、审结,杜绝了超期办案。其次,案管部门认真落实分案规则,不仅利于平衡业务部门办案人员工作量,又利于规范执法办案行为,避免“关系案”、“人情案”。
五、发挥“工具书”职能,不断提升辅助决策水平
首先,案管部门充分利用案件信息资源优势,通过撰写案件分析报告,通过数据直观地反映各业务部门的受案情况、审查办理情况,便于领导和各相关部门及时全面掌握业务工作动态。其次,案管部门每月制作办案数据统计报表,通过将统一业务系统中的案件信息实时导入AJ2013报表数据系统,并生成统计报表,及时反映办案整体情况,为领导提供有益的决策参考。
                               
                汉中市镇巴县检察院 高源  编辑:董嫱
操作选项

字体放大 字体缩小

宽屏阅读

打印文本

分享
分享微博 分享qq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