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洛川:履行主体责任 开展任前廉政谈话 促进干部廉洁自律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6-10-24 21:04:37 阅读量:

 为切实履行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增强新新任职人员廉洁勤政意识,把握好自己新的人生航程,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开好头、起好步,在新的岗位上不掉队、走正路,近日,陕西洛川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成芳萍对该院新任职九名干警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

  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成芳萍指出,干部任前廉政谈话,是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一项重要举措。她要求新任人员,在工作、生活中,心存敬畏,手握戒尺,公正廉洁执法,要做到“四慎”:慎学,要认真仔细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和纪律要求,通过学习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慎独,不但要在八小时内管好自己,更要在八小时外自觉管好自己,不论人前人后、明里暗里,都严守防线、矢志不渝;慎微,从小节做起,从小事防起,不能把吃点、喝点不当一回事;慎交,警惕社会交往关系,净化社交圈,慎交友,交好友。

  任前廉政谈话,是该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体现,也是该院党组对新任职人员在政治上、思想上的关心和爱护。通过及时提醒,早打招呼,为新任职人员打了一剂“预防针”,筑牢了其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陕西省洛川县检察院车春林 郝志宏 编辑:董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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