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6-09-28 17:56:43 阅读量:
淘宝购物已成为一种潮流、一种消费时尚,但部分不法分子却利用淘宝从事犯罪活动。近日,被告人王某就因为不当淘宝“淘”来3年刑罚。
经查明, 2016年2月,王某分别在淘宝网上购买射钉器及钢管、加长钉管套等零配件,通过快递公司收取货物后组装汽枪,2016年3月,王传波携带该支组装枪、火药动力弹84发、火药100克、铁珠300克意欲上山打猎,被派出所巡逻警察现场查获。后经检验,王某组装的汽枪为枪支。
最终,王某因涉嫌非法制造枪支罪被平利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作出有罪判决。鉴于其认罪伏法,对其宣告缓刑,一支“淘”来的枪被销毁。
(陕西省安康市平利县人民检察院 方亮) 编辑:董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