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6-09-26 23:35:45 阅读量:
日前,安康市平利县检察院公诉科3名干警因其优良的作风、扎实的工作、较好的业绩,被推选为10月份“检察之星”。
公诉科3名干警,精诚团结、互帮互助,通过向书本学、向实践学,不断提升了法律素养和业务技能。截至9月底,共审查起诉82案115人,引导侦查活动5案10人,纠正公安、法院违法行为10次,提请市院抗诉1案2人,获市院支持。特别是9月份,在审查本院自侦部门移送起诉的黄某等玩忽职守、行受贿案时,面对6名嫌疑人的犯罪事实,23本卷宗,科室分工协作,仅仅用时15天就将案件提起公诉,为案件在最短时间内拿到有罪判决赢得时间,奠定基础,体现了责任、能力和担当。
有人总说“法律是冷冰冰的,无情的”,但公诉科干警对待人民群众却一如春天般的温暖。在审查王某涉嫌挪用公款罪时,当了解到其妻子分娩在即这一情况后,及时组织女检察官到其家里进行探望,给当事人家属送去慰问品,体现人民检察为人民的高尚情怀。
今年以来,平利县检察院为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教工作,出台了《“每月检察之星”评选方案》,部署“每月检察之星”评选活动,通过选树标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在全院形成了“比学赶超”良好氛围,为检察工作凝聚正能量,激发了干警干事创业的激情。
(陕西省安康市平利县人民检察院 方亮) 编辑:董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