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紫阳检察院多举措规范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文书用印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6-09-22 22:16:12 阅读量:

     为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紫阳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文书用印职能,深刻查摆文书用印中存在的问题,深入推进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统一业务应用系统配置了文书用印模块,当需要加盖印章的文书达到最低审批权限并入卷后,可通过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和电子印章系统实现网上集中用印,从而对外发布法律文书。今年以来,紫阳县院使用电子印章系统用印法律文书1478份。运用电子印章系统进行集中用印,规范了印章办理,实现用印的集约化、规范化,但在操作中也存在一定问题。

一、  存在问题

(一)未删除相关的用印提示。部分承办人忙于办案,申请用印时,经常忘记删除文书中“院印”等用印的提示。

(二)用印位置不明确。在法律文书申请用印后,用印员利用电子印章系统进行盖章。根据一般的文书用印方法是印章在成文日期之上,以成文日期为准居中编排下压发文机关署名和成文日期,形成骑年压月、上大下小之势。在部分法律文书中,如送达回证、证人名单等,该文书没有成文日期、机关署名,如何确定用印位置存在问题。

二、解决办法

(一)针对部分承办人申请用印时,忘记删除文书中“院印”等用印的提示。案件管理部门及时联系业务部门办案人员,要求各部门在用印时加强注意,及时删除“院印”等提示。

(二)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上线以来,因系统维护、打印机故障、停电等原因,存在需要在系统外申请文书用印的情况,针对此种情况,案管中心制作《紫阳县人民检察院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外制作文书或加盖实体印章申请表》,所有系统外用印文书均需要填写该表并经案管中心人员审核签字后交实体印章管理人员用印,确保用印的规范化。

 

陕西省紫阳县人民检察院   张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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