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6-09-20 11:36:07 阅读量:
原标题:宝鸡通报5起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案 多人受处分
宝鸡讯(记者 鲁鹏飞)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强警示教育,宝鸡市纪委就近期查处的发生在扶贫领域的五起典型侵害群众利益案例发出通报。宝鸡市纪委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认真落实《宝鸡市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实施意见》,坚持常态化问责,对扶贫领域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处理,对反映集中、性质恶劣的重点督办、限期办结,对发现的腐败问题快查严处。
1.太白县老干局退休干部王涛变相骗取农村建房补助款问题。2014年,王涛通过“非转农”方式将本人户口迁至其老家太白县桃川镇魁星楼村,并对自家老房子进行翻建,领取“三无户”建房补助资金12000元。2016年5月,太白县纪委给予王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令其退赔违规领取补助资金12000元;太白县纪委监察局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县扶贫办原主任严天录、县扶贫办原副主任李铁林、桃川镇原副镇长杨宇群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2.千阳县南寨镇尧头村精准扶贫措施不准不实问题。尧头村在脱贫攻坚中确定16户贫困户为肉杂鸡养殖户,其中3户贫困户因饲养场地受限或无饲养技术,导致领取的650只鸡苗死亡68只、转送非贫困户饲养144只。2016年7月15日,千阳县纪委给予南寨镇尧头村第一书记、县安监局副局长罗青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县扶贫办主任王伟、县畜产局副局长齐锐实、南寨镇镇长齐维刚进行诫勉谈话;南寨镇党委给予尧头村党支部书记倪红维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陇县东凤镇梨林川村违规收取农村危房改造户押金问题。梨林川村在2014—2015年实施危房改造项目中,违规向全村76户危房改造户收取建房押金15.2万元,并将该资金用于村级账务开支。2016年6月,陇县纪委分别给予该村党支部书记王碎林、村会计闫小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村委会副主任刘金贵、村监委会主任苏迎祥党内警告处分;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东风镇原分管扶贫工作的副镇长薛光明进行诫勉谈话。
4.眉县齐镇石龙庙村党支部副书记杜富强虚报骗取低保金问题。2013年至2015年,杜富强利用分管低保工作职务之便,为自家4口人申请办理低保,并在其女儿出嫁后仍享受低保政策。2016年5月4日,经齐镇党委研究,决定给予杜富强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其违规领取的低保金8150元;给予原村副主任路安乐党内警告处分;对负有领导责任的镇民政社保办主任郑毅诫勉谈话,并调离该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