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检察院多项措施助力电子卷宗工作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6-09-05 14:44:42 阅读量:

  近年来,陕西省紫阳县检察院依照省市院相关要求,积极开展电子卷宗工作,提升了检察机关案件办理和流转效率,并在保障律师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一、遵守规范,严格卷宗制作流程。在日常制作电子卷宗时遵循客观真实、规范高效、安全保密等原则,将公安机关移送起诉、退查后补充侦查重报后的材料及时制作成电子卷宗,确保电子卷宗与纸质卷宗的内容、顺序、形式等保持一致。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严防失密、泄密事件发生。在制作电子卷宗的过程由专门人员制作,并在安装监控设施的工作环境中进行。

二、积极协调,加强卷宗制作配合。为了确保电子卷宗制作流程规范,该院工作人员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沟通,切实加强对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案件卷宗进行审核,检查其是否按要求编好页码和排好顺序等,确认无误后由公安机关与检察工作人员签字确认,方便规范制作电子卷宗。同时加强与该院承办人的协调配合,将编好页码制作电子卷宗上传电子卷宗客户端,并积极引导承办人使用网上查阅卷宗的功能,方便公诉人员办案及律师来访阅卷。

三、注重实践,组织卷宗制作培训。该院从实际出发,派专门业务人员参加了全省检察机关培训学习和市院组织的专门讲解从拆卷、扫描到制作电子卷宗及卷宗导出、律师导入阅卷等各个详细操作流程培训课。将实践操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做好汇总,不断探索解决新问题的方法,及时高效的完成电子卷宗工作,截止目前,该院电子卷宗制作率高达98%,赢得业务部门和律师的一致肯定。(侯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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