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6-08-22 10:36:40 阅读量:
“共产党员问责条例的出台,表明了党和国家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任何党员干部不得搞特权、搞个人化”,近日,商南县检察院召开党员干部大会,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员问责条例》(以下简称《问责条例》),层层传导问责压力,级级压实廉政责任意识。
《问责条例》于6月28日经中央审议通过,并于7月8日生效实施。全文共计13条,分别从制定意义、问责类型、问责方式、责任执行等多个方面,明确规定了共产党员在哪些情形下将受到哪种类型的问责,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专题学习会上,该院纪检组长全文通读了《问责条例》,并结合检察工作,对可能引发问责风险的环节,进行一一解读,列举了律师执业、涉案财物管理、落实八项规定、深化检务公开等执法办案中可能出现的风险情形。同时,要求全院党员干警,对照《问责条例》中的问责方式,以身作则,守住廉政“关口”。
该院还在专题会上,将近期省、市纪委下发的违纪处分案例,进行了全文通报,发挥“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警示教育功效。同时,要求各分管领导、中层负责人要敢于担当、勇于监督,切实担起“一岗双责”的职责,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化解在萌芽期。
“当前,四风问题、腐败问题及失职渎职问题,仍呈现多发、频发趋势,《问责条例》出台,将有利于执好纪、做好监督,强化党员干部警示教育效果”,该院检察长郭宝成如是说。
下一步,该院还将把学习《问责条例》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从正、反两个方面加强对党员干警的教育、管理,进一步强化党员干警的廉洁意识和责任意识,激发党员干警担当精神。 (吴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