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服务新农村建设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6-08-16 14:05:33 阅读量:

       陕西石泉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本县实际情况,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推进检察工作的着力点,紧紧抓住关系民生的突出问题,加大法律监督力度,努力为脱贫攻坚工作推进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深化平安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该院积极参加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把保障群众安居乐业作为根本目标,充分发挥惩治犯罪、维护稳定的检察职能作用,严厉打击盗窃、抢劫等危害农村社会稳定的刑事犯罪和农业生产资料领域发生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化肥农药等各种坑农害农的经济犯罪活动,为农村群众安居乐业提供稳定的法治环境。同时,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农村因邻里纠纷和家庭矛盾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只要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努力营造邻里互谅互让、家庭和睦相处的和谐氛围。
  积极查办涉农职务犯罪。加大对利用职权侵吞、挪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特困救助资金、扶贫救灾资金以及各种补贴款等涉农专项资金的职务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积极为扶贫资金安全运行保驾护航。
今年以来,共立查贪污贿赂案件三件6人,渎职侵权案件一件3人。
  高度重视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加强农村职务犯罪预防机制建设,利用便民举报责任区,建立联系点,构建农村预防职务犯罪网络。近年来,该院先后派员到镇村对200余名镇村干部进行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收到良好效果。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健全和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积极为农民群众的合法诉求提供可靠的司法保障,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引导广大农民群众树立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
认真落实“两下移、三贴近”活动要求和县委、县政府“包联驻代”的联系群众工作机制,大力开展检察干警驻村帮扶活动,积极参与先进文化进农村、道德风尚入农户活动,通过捐资助困、文化扶贫、法律援助,把温暖送到农民身边,推进农村文化建设。  (石泉县检察院 刘大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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