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县检察院:“三注重”服务新农村建设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6-08-11 14:34:39 阅读量:

    今年以来,陕西省安康市石泉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三个注重”执法办案理念,全力服务和保障民生,取得较好的成效。

注重打击破坏农村经济发展的各类犯罪。该院通过提前介入案件、改进办案制度、与侦查机关(部门)和法院加强协调配合等措施,加大打击力度,严厉打击破坏农村投资环境、扰乱农村正常经济秩序和市场环境及破坏农村生产经营的犯罪,强力维护辖区农村的治安稳定。

立足检察职能,注重农村邻里间的伤害、非法侵宅等轻刑案件的矛盾化解。农村邻里间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非法侵宅类案件较多,此类犯罪一般后果较轻,单纯从办案角度看比较简单,但案件的发生多事出有因,一旦处理不当,可能会激化矛盾。在该类案件办理中,该院始终坚持案件办理与矛盾化解并重的方针,既确保侵害人认清自己的行为性质和危害后果,使被害人的损失得到赔偿,又着力促进双方达成和解,化解矛盾,维护邻里关系的和睦。

强化法制宣传,注重增强农民的法制意识。在农村做好法律知识的普及工作,加强对农民的法制教育,增强农民的法制观念,是检察机关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义的重要职责。该院把每一次出庭都当成法制宣传教育的现场,同时,以三官一律进社区为载体,在农村、农民中进行广泛的法制、道德伦理和防范教育,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犯罪发生。通过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增强农民群众的法制观念,使他们不仅知法、懂法、守法,更学会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积极依法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依法参与农村各项社会事务的管理,推进农村民主法制建设,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营造公正、公平的良好环境。        (石泉县检察院 刘大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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