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大力开展“两个专项”立案监督 依法打击危害民生刑事犯罪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6-08-05 15:52:44 阅读量: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顺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和新要求,进一步提高对打击危害民生刑事犯罪的威慑力,切实保障民生,维护社会稳定,按照最高检及上级院的相关要求,石泉县人民检察院在2016年以来深入开展“破坏环境资源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该院把开展“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列入工作日程,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进行周密安排部署,成立了由副检察长任组长、各业务科室、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开展“破坏环境资源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活动立案监督活动”工作领导小组,重点对食品药品产品安全、卫生教育、涉农惠农、环境资源、劳动保障、社会管理等领域严重危害民生的刑事犯罪进行立案监督,提前介入和快捕快诉,深入推进此次“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

    二、相互配合,形成合力。侦查监督公诉部门具体负责,加强与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控告申诉等相关部门的工作衔接和协调配合,深挖在危害民生刑事犯罪中的职务犯罪,形成声势,共同有效地推进专项监督工作。将专项监督活动同上级院部署开展的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有效衔接起来,形成监督合力。

三、突出重点,狠抓案件。加大对公安、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督力度,同时充分发挥“两法衔接”平台作用,关注新闻媒体相关报道、受理群众举报等方式,摸排一批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的危害民生涉嫌犯罪线索,及时监督移送和监督立案侦查;认真查找在案件移送、立案和监督环节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公安机关、行政执法机关通报,共同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确保专项监督活动取得实效。

    四、加大宣传,营造舆论。该院结合县属各镇的不同情况,对镇、村、组干部进行涉农、涉林、选举、生态资源保护等方面的职务犯罪预防法制宣讲,针对行政执法部门中存在的不同问题,对水利、地税、林业、国土等部门进行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法制宣讲。努力使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更深入地了解检察机关和有关法律规定,从而积极主动地配合检察机关履行职责、打击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今年1月份至今,该院侦查监督公诉部门在通过走访单位、实地调查、设立举报电话等各种方式进行监督检查的过程中,充分发动广大群众,从群众中收集监督线索,做到实事求是、突出重点,依法、规范开展监督,积极开辟案源,截至目前,该院已监督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破坏环境资源犯罪11人,以此为线索查办生态资源保护方面职务犯罪13人,切实做到了监督数量、质量、效率、效果的有机统一。石泉县人民检察院   张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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