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6-07-25 10:58:46 阅读量:
近年来,陕西安康石泉县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监外执行情况和社区矫正的监督检查,努力构建监外执行监督体系。
建立监外执行人员数据信息化机制。该院配合司法行政机关将监外执行人员与法院刑事判决书和外地移送本地监外执行文书等进行对照,全面登记监外执行人员的基本情况、判决机关和时间、交付执行时间及监管措施等内容,建立社区矫正人员信息库,并定期报检察机关备案,防止发生脱管漏管。
建立监外执行人员动态监督机制。该院通过不定期抽查和全面检查,走访派出所民警、居委会、社区群众和监外执行人员,及时掌握监外执行人员遵守管理规定和接受社区矫正的情况,有针对性地向司法行政机关提出改进管理的检察建议,改变以往事后监督的被动局面。
建立监外执行人员教育帮扶机制。协调派出所、居委会和监外执行人员所在单位成立帮教小组,定期对监外执行人员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谈心疏导,帮助解决生活困难,促其真诚悔罪,重新回归社会。
建立部门联席会议机制。该院与县司法局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容易出现的交接脱节、法律文书不全、监管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明确交付执行程序、监管职责,建立定期通报、监管情况备案和检察监督制度等,构建起社区矫正监督的长效机制。(石泉县检察院 刘大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