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6-07-07 15:21:17 阅读量:
近日,为了进一步推进该院贪污贿赂案件办理,加办案力度,落实市院关于反贪污贿赂工作任务指标要求,面对洛川县经济相对落后,职务犯罪案源相对较少的局面,洛川县人民检察院反贪局积极组织专题研讨,探索新方法、新措施,创新贪污贿赂犯罪办案机制,改进案件线索摸排机制,打破案件线索“瓶颈”。现形成以下几项改进举措:
一是从案源上拓宽案件线索来源渠道。该院动员全院干警积极摸排线索、多渠道寻找案源,并制定奖励机制,对积极提供线索的干警进行奖励,形成人人参与摸排线索的工作氛围。同时,加强宣传力度,组织相关宣传人员进社区、上街头、向广大群众宣传职务犯罪侦查工作,获取群众的举报线索,让群众积极参加到反腐工作中来,使反腐工作获得人民群众的广泛支持。
二是形成良好的人员协调配合机制。扩大贪污贿赂案件办案部门和办案人员,将控告申诉检察科、监所检察科的力量纳入办案主体,会同本院反贪部门办理案件,使各部门之间配合更加密切。
三是线索专人、分类管理。对不同案件线索,按是否属于重、要案,是否可能存在窝案、串案的可能等因素进行分类管理,由专人负责。同时,加强案件线索初查工作,对每一件案件线索先进行初查前的分析判断,充分挖掘线索的价值,深度挖掘扩大办案效果。
四是走出去向兄弟单位学习,加强经验交流。由于地域性特征,相邻地域的贪污贿赂案件,从发案领域到作案特点等方面都具有相似性,因此组织干警到黄陵县、富县、甘泉县、宜川等地学习当地的线索摸排、查办案件经验。
五是加强与纪委、审计局等部门的联系,从这些部门查处的违法违纪案件中寻找职务犯罪案件线索,与该有关部门形成良好的工作协作机制。( 洛川县人民检察院 张兵 高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