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6-06-28 19:22:11 阅读量:
(紫阳县人民检察院 叶超 )
聋哑人张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实施盗窃。近日,紫阳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将张某某依法批准逮捕。
2016年3月底,陕西省紫阳县公安局接到紫阳县城“卡登服饰专卖店”、“意尔康专卖店”、“伟志服装店”、“孙思邈大药房”、“麦香村蛋糕店”、“美特斯邦威服装店”等六家店铺店主的报案。经查,犯罪嫌疑人张某某系聋哑人,家住安徽省阜南县焦陂镇杨行村,无正当职业。2013年4月因盗窃被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2014年5月因盗窃被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2016年5月15日因涉嫌盗窃罪被紫阳县公安局刑事拘留,现羁押在紫阳县看守所。2016年3月30日,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流窜到紫阳县城作案。3月31日凌晨2时至5时许,张某某在紫阳县城紫府路采取撬店铺卷闸门的方式先后撬开“卡登服饰专卖店”、“意尔康专卖店”、“伟志服装店”、“孙思邈大药房”、“麦香村蛋糕店”、“美特斯邦威服装店”等六家店铺,共计盗窃现金4900余元,皮带两条。
犯罪嫌疑人有盗窃前科,系累犯,且又多次流窜作案,张某某必将为自己种下的恶果得到应有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