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6-06-22 23:09:27 阅读量:
6月22日,延川县检察院深入县城中心街开展全国检察机关第十八个“举报宣传周”活动,此次“宣传周”活动由主管副检察长杨海燕带队,由控申民行科牵头,会同反贪、渎检、预防、监所等部门10余名干警共同参与。
此次“举报宣传周”活动结合“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活动、修改后《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和检察机关举报工作实际进行宣传。将“加强举报人保护,惩治群众身边腐败”、“民事行政申诉”、“刑事申诉”、“检察机关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新举措、新进展、新成效”、“党中央和国家关于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等作为重点宣传内容。围绕《关于保护、奖励职务犯罪人的若干规定》,结合典型案例,宣传检察机关强化举报人保护和奖励的举报工作制度和实施情况,宣传检察机关网络、来信、来访、电话“四位一体”的举报体系,举报线索爱理、管理、办理、答复等举报工作机制,以及不立案举报线索审查、举报人保护、举报失实澄清等三个机制。认真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促进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了解和监督,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通过网络、电话、来信、来访等方式举报各类职务犯罪问题,引导群众正确行使举报权利,依法依程序表达诉求,充分发挥群众在反腐倡廉斗争中的重要作用,最大限度调动人民群众的举报积极性,旨在引导人民群众学法、遵法、守法,勇于同职务犯罪作斗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高领导干部和群众对检察机关预防和查办职务犯罪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坚定人民群众对党和国家依法治国、依规治党、反对腐败的信心。
宣传点上,咨询的群众络绎不绝,观看展板的群众排成长队。先后共散发传单4000余份,展示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的宣传挂图2套,展出展板40余块,发放检务公开手册100余份,宣传手册90余册,现场接受群众咨询40余人次,氛围浓厚,借此宣传机会,还向群众发放了延川检察院意见征求表,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加强检察干警自身建设,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陕西延川检察院:马巧艳(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