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延川县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科”更名为“刑事执行检察科”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6-06-21 22:10:27 阅读量:

 日,延川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复同意,延川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科”正式更名为“刑事执行检察科”。

随着2013年刑事诉讼法修改以及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调整,监所检察部门所承担的职责有所增加。新增的职能主要涉及刑罚执行监督、刑事强制措施监督、强制医疗执行监督三个方面,具体包括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社区矫正检察、临场监督执行死刑、羁押必要性审查、强制医疗执行监督、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监督等,均属于刑事执行检察范围。现有“监所检察”作为部门名称已经不能准确反映部门的工作性质,也不能涵盖部门全部职责。

更名后,刑事执行检察科将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查办刑事执行领域司法腐败案件;二是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三是开展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清理活动;四是开展社区矫正检察工作;五是推进财产刑执行监督工作。为适应职责调整后的新要求,该院将紧紧把握住刑事执行监督这条主线,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规范监督,积极拓展监督平台,维护司法公平正义。

 

姬红强(供稿)

操作选项

字体放大 字体缩小

宽屏阅读

打印文本

分享
分享微博 分享qq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