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6-06-16 18:34:32 阅读量:
刚生下来的亲生骨肉就被父母卖掉,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伦理道德,而且也触犯了法律。近日,薛某某、赵某某以涉嫌拐卖儿童罪被洛川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去年6月份,王某某提出将自己妻子刘某某正在肚中的孩子“送”给他人,刘某某同意。后经佘某某、赵某某从中居间介绍,王某某在榆林神木以3.8万元的价格将女儿卖给延安洛川赵某某同村的一户家庭,其中佘某某、赵某某非法获利1万元。没过多久,同村的另一户人家看到赵某某门路多,能“找”来孩子,便又委托赵某某为自己“收养”一个女儿。赵某某于是联系自己的外甥戴某某,二人从中介绍,找到正准备卖自己女儿的延川人郝某某。原来,郝某某发现自己怀有前男友的孩子,便告诉现任男友薛某某。薛某某为了获利,便策划孩子一出生就卖给他人。这样,薛某某、郝某某就以2.8万元的价格将自己的孩子卖掉。
一案两起出卖自己亲生子女,洛川县检察院高度重视,办案人认真梳理证据,审查涉罪情节,作出了全案批捕的决定。同时,还建议公安机关将涉案的郝某某、戴某某等相关人员及时提请批准逮捕。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延安洛川县人民检察院 李晓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