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当前反贪工作的“瓶颈”与出路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6-06-15 21:53:56 阅读量:

       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和法制的不断完善,反贪部门在查办贪污贿赂案件中为反腐败斗争和廉政建设、为地方社会稳定和经济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但同时也面临新的“瓶颈”限制,既影响了反贪工作的顺利开展,制约了反腐败斗争的深入推进结合本人二十余年基层反贪工作经验,对目前反贪工作面临的“瓶颈’谈一下粗浅的想法:

一、当前反贪工作面临的主要“瓶颈”

(一)办案阻力增大。

一是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不同于一般的公民犯罪,他们都是国家工作人员,有的还是位高权重的领导干部,其关系网织的密,保护层结的厚。往往是案件还没办理,关系就找上门,千方百计为犯罪嫌疑人开脱,给办案造成了重重阻力,严重束缚了办案人员的手脚,大大影响了反贪工作力度。二是少数地方出现了行政领导动用行政手段干预反贪侦查工作的现象,主要原因除了少数部门内部存在着官僚主义和部门利益驱使,导致有的领导害怕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之外,有的是涉及到私人之间千丝万缕的关系,怕牵一发而触动全身;有的是从政绩方面考虑,以保护干部积极性和稳定干部队伍的名义想方设法阻止反贪机关的侦查。

(二)办案调查取证难度加大。

由于市场经济的繁荣和科技通信、交通日益发达,有不少的贪污贿赂犯罪已从传统型、原始型转化为智能型犯罪,手段更趋隐蔽、更为“合法化”,犯罪嫌疑人的反侦查能力更强,调查取证、指证犯罪的要求和成本更高。如有些犯罪嫌疑人熟悉财会,他们做假账、坏账、死账使侦察部门无懈可击;相关人员拒不作证,账目不清、销售额、经营额及非法获利数额难以查清;有些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往往和经济纠纷、合同纠纷案件交织在一起,这种案件的罪与非罪界限难以区分,立案标准上难以掌握等等,致使侦查部门获取证据困难、查处难度大。特别是一些时间、空间跨度大的案件,侦查人员侦查起来更是艰难。

(三)案件情报信息利用率低。

通过对近年的举报情况进行分析发现:群众参与反腐败斗争的热情很高,但举报线索数量少而且质量较差、初查后能够立案的较少,而表面化、感情化、抓不住事实、道听途说、举报失实的居多。而查办案件是情报信息和经验知识的综合运用,而案件情报信息的积累不够全面、系统,管理比较分散,分析运用不够深入、透彻,致使情报信息的综合利用程度较低,成了制约办案的“瓶颈”问题,反贪干警在办案时难于做到“耳聪目明”,变成了“难为无米之炊的巧妇”。

)反贪工作机制滞后,专业化、现代化进度低。

我们现行的反贪侦查工作机制基本上还是采用“领导研究-制定侦查计划-分配任务-检察干警侦查”的机制,已大大落后于实际工作要求。干警在办案时都是被动的,该查什么、怎么查由领导研究、安排好了。这种统分结合协作不力,案件质量缺乏保障,人员配置不够合理,创新能力和工作潜能发挥不充分,达不到专业化、现代化的要求。此外,能够适应反贪侦查工作的人员短缺,素质参差不齐;经费严重缺乏,车辆、办案设备数量少而且陈旧,跟不上时代要求等等,是影响基层检察院反贪工作深入开展的一大难题。

 二、当前反贪工作的出路

针对反贪工作中存在的上述问题,要寻求从机制上加以解决的办法和途径,才能进一步提升反贪工作水平,加大反腐败斗争力度。因此,重点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建立“两纵两横”的基层反贪工作指挥协调机制

即实行党委和上级院的两条纵向领导、实现院内各职能科室与社会有关部门的两条横向协作。反贪工作不仅仅是检察机关一家的事情,也是党反腐败斗争和廉政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关注的焦点。党的领导、上级院的领导、人民群众的支持是反贪工作成败得失的根本,只有紧紧依靠党委和上级院的领导,取得人民群众的支持,各部门之间密切配合,才能有效抵御各种干扰阻力,才能获取最大量有价值的案件线索,才能从机制上促进反贪工作的专业化、现代化建设。

(二)建立机动、高效的反贪协作机制。

针对反贪侦查机制存在的问题,就是要以反贪部门为主体,整合各种社会资源,加快侦查一体化工作机制建设步伐,充分发挥侦监、公诉、法警、技术、监所、政工、纪检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全面提高办案的质量和效率。目前,侦查一体化工作已经具备一定基础,上级院成立了侦查指挥中心,与公安、银行、电信等部门建立了户籍查询、上网追逃、账户查询和电信查询等协作机制。但工作主要集中在协查上,案件线索管理和大要案的统一指挥等侦查一体化的核心内容,则涉及少、力度不够,侦查一体化机制在整合侦查资源、排除办案干扰阻力方面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体现。应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快检察机关的侦查一体化机制建设,构建职务犯罪侦查大格局。 

(三)建立案件情报线索信息化机制。

案件情报线索的获取途径、案件情报线索信息库的建立与管理、案件情报线索的评估与利用。在案件情报线索的获取途径上,要依靠群众举报,更要靠主动摸查,还要加强与纪检、审计等部门的联系,也要学习公安机关培养“线人”、“耳目”的有效做法;在案件情报线索信息库的建立与管理上,要最大程度地占有案件的信息量,形成便于管理、便于检索的信息库,并要有专门的人员与机构管理;在案件情报线索的评估与利用上,要能筛选出有价值的线索,进一步加强初查,深挖案中案、窝串案,提高成案率,从而加大反贪工作力度。

 (四)增强反贪查案工作技术含量。

一是要建立一支专家型的科技侦查队伍。应大力加强对职务犯罪侦查人员有关建筑、金融、财务、证券、外汇、计算机甚至心理学和语言学等方面知识和技能的培训,通过培训,全面提高侦查队伍的法律水平、专业知识和计算机等现代科技装备的实际操作能力,并可适当引进专业技术人才,为侦查模式的转换打下坚实的基础。二要不断加大对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科技投入,逐步配置和升级办案必需的交通、通讯工具和技术器材,运用计算机网络对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档案资料、案件线索、办案动态、重大项目追踪等信息进行管理和应用,从而提高侦查部门联动、协作和快速反应能力,以确保职务犯罪侦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作者:陕西省镇安县检察院 张涛  王鹏

操作选项

字体放大 字体缩小

宽屏阅读

打印文本

分享
分享微博 分享qq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