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6-06-13 15:15:40 阅读量:
近年来,陕西石泉县检察院坚持把争取人大监督,作为推进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动力,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努力维护公平正义,为干事创业、加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是注重主动报告。该院坚持重大事项向人大请示报告。对检察工作情况实行定期报告制度,对上级检察机关的重大工作部署、本院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实行专题汇报制度,对人大交办、转办的案件和事项,都制定具体方案,落实了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按时办结,按时报送结果。
二是注重邀请视察。该院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县人大先后开展诉讼监督工作、查办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进行专题视察。人大代表对该院硬件设施、队伍建设、检察文化建设给予了充分肯定,全院干警深受鼓舞。
三是注重走访联系。坚持加强与县人、政协等相关部门的工作联系,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主动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走进机关视察指导工作。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沟通联络,同时把日常走访联系人大代表、政协作为创新接受监督方式,促进公正执法的重要方面来抓。对每年的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作都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小结,并将走访情况向人大、政协进行专题汇报。近年来,对300余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党代表开展集中走访、征求意见活动,收集意见和建议48条,并认真整改落实。同时,定期报送《石泉检察信息》,主动通报工作,反映情况,增进理解,争取支持。
四是注重整改提高。对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该院党组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采取措施,积极整改,认真反馈。如对人大代表提出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建议,该院及时修订完善《石泉县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办法》,已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督促有关部门建立完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推动各部门及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构建大预防工作格局。
(陕西石泉县检察院 刘大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