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米脂县检察院发挥党务工作正能量 开创检察工作新业绩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6-05-25 19:15:08 阅读量:

    近年来,陕西省米脂县检察院在检察工作中认真贯彻习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的指示,以党建工作为突破点,充分发挥院党组和党支部的作用,在检察工作中开拓创新,勇于进取,将党务工作与检察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使二者相互促进,相得益彰,走出了一条强化党务工作、带动检察业绩的新路。米脂县检察院党支部被评为榆林市先进党支部,米脂县检察院被评定为榆林市文明单位、榆林市模范机关。检察业绩亮点纷呈,案管办连续几年在全市检察机关业绩考核中名列前茅,检委办和政策法律研究工作连续两年名列全市各县区检察院第一名。

抓党建,建成“有力度、有能量”党支部

在米脂检察院,党务工作传统上不被普通干警了解和重视,口头上强调得多,实际工作做得少,作用不明显。为了改变这种局面,在检察长支持下,该院改选了几名委员,组成了新一届党支部。新一届支部达成共识:“要把米脂检察院的党支部建成一个有感染力、凝聚力、号召力的支部,工作上要有力度,对于改变院容院貌和检察业绩要最大限度地发挥正能量。”米脂检察院丰富多彩的党建活动紧锣密鼓地开展了起来:

坚持党组中心组集体学习制度。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带动机关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积极组织检察干警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培训,定期开展后备干部、新任领导干部、初任检察官、新进人员的专题培训。创新学习方式,逐步适应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不断拓宽知识领域,优化知识结构,提高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

“学宪法、学党章、读经典”活动。在活动中制定了活动实施方案和具体安排,每周二为学习日,要求有一名领导带领一名干警登台讲课,内容涉及法律、党章、经济、马列毛邓名著和历史经典等,讲完课后进行讨论交流学习。为了巩固和检验干警们学习成果,组织了专题考试,按照统一组织、分类区别的原则进行。年龄在50周岁以上的采用开卷考试形式,年龄50周岁以下的采用闭卷形式。严肃考试纪律,严格考试要求。邀请米脂电视台对考试过程进行监督和宣传报道。试卷经过密封送政法委评阅,对考试不合格的将进行补课,对考试优秀者进行奖励,从而调动干警们学习的积极性。

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廉政文化建设,积极开展以“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为主要内容的反腐倡廉教育。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严惩以权谋私、吃拿卡要行为,着力营造清正廉洁风气。

学雷锋活动。 制定了年度学雷锋活动总体方案,明确了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做了具体详尽的安排。为了将学雷锋活动真正落实到实处,制定了有体现雷锋精神的岗位规范和行为守则,并将岗位学雷锋活动情况作为年终评先评优的考核依据,从而充分的调动了干警们学雷锋的自愿性和积极性。近年来,米脂县检察院结合干部作风整顿、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先后深入有效的开展“双万”活动、“三问三解”和干部下基层活动。向延安灾区捐款4650元;看望农村贫困学生,送去学习用品和慰问金,帮助解决学习和生活上的困难;以实际行动支农支教无偿捐赠办公用品;植树节开展义务植树活动;领导带头,组织干警打扫街道,清理城市“狗皮藓”。

志愿服务活动。米脂县检察院招募组建了一批热心于志愿服务的志愿者队伍,并通过制定志愿者管理办法的形式加强志愿者管理,实现米脂县人民检察院志愿服务的常态化和规范化。多次深入农村看望空巢老人与他们谈心,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困难;帮助发展富民产业,培育养殖大户,增加农民收入。检察干警充分利用专业优势开展法律宣传志愿服务,深入法律意识薄弱的农村,利用集市为农民朋友送去相关法律知识,帮助他们解决相关的法律问题,促进了农村的和谐发展,同时干警们创新宣传形式,举行举报宣传周,通过流动检察接待室,把法律送到每个乡镇,送到大街小巷,送到千家万户。

文化体育活动。党支部组织了形式多样的文化体育活动,丰富广大干警的精神文化生活,增进友谊,增强体质,加强交流营造健康向上、文明和谐的机关文化氛围,搭建干警相互交流、沟通的平台,使大家在集体活动中体验快乐,在轻松、愉悦的环境中锻炼身体、陶冶情操,从而以良好的精神状态投入到各项工作中去。

2012年9月28日上午,在榆林市委副秘书长、市直工委书记王文斌的带领下,出席全市第十一次机关党建工作的全市党务工作者一行60余人学习考察米脂县检察院的党务工作。参观结束时,王文斌书记对该院的机关党建工作进行了充分肯定,认为该院能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探索出了一条以党建带队伍、以党建促发展,推动检察工作健康发展的有效途径。并希望该院今后能继续发扬成绩,力争在各项工作中有更大进步。

正风气,打造一流基层检察院

米脂县检察院检察队伍建设的思路是,充分发挥院党组的示范带头作用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带同全院干警上下一心,众志成城,以创建文明单位和模范机关为契机,打击歪风,弘扬正气,建成一支纪律严明、作风过硬、高素质、高效率的检察队伍,把米脂检察院打造成一个一流的县级基层检察院。为了使思路变为现实,在院党组的领导和院党支部的主导下,该院实施了以下措施:

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廉政各项规定。该院 认真贯彻“八项规定”和县委关于改进领导干部工作作风的十二项规定,深入开展千名干部下基层活动,改进调查研究。下基层要求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积极推进公务接待“廉政灶”制度;厉行勤俭节约,规范公务接待和外出考察活动;进一步精简各类会议和文件简报,改进会风会文,尽量少开会、开短会、讲短话、重实效;严肃会议纪律,严格请销假制度;严格带班值班制度。科学制定机关工作考评标准,科学分解立项,量化目标任务,实现机关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

树立检察新形象。为巩固“创卫”工作成果,进一步美化机关环境,改善办公条件,营造整洁、宽敞、明亮、舒适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认真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广泛开展以弘扬践行检察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个人品德为主要内容的道德教育活动,坚持奉行“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职业道德,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现象。领导干部要带头加强官德修养,加强党性锻炼,提升自身境界。

坚持依法行政。健全完善机关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全面推行检务公开,公开办事程序,缩短办结时限,优化机关效能。切实抓好信访维稳工作,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接访、约访、下访制度,畅通群众利益表达诉求渠道。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重视加强党的建设,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制,建立健全议事决策机制,完善重大事项和复杂疑难案件决策、执行、监督机制。此外,该院还加大岗位交流轮岗力度,有效解决干部长期在一个岗位产生的思维惯性、工作惰性、得过且过和权力腐败等问题,激发干部队伍活力。

文明有礼培育。为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大力营造“讲文明话、做文明事、当文明人”的良好社会风尚,不断提升全院检察人员文明素质。米脂县人民检察们制定了文明有礼的实施方案、干警文明守则和干警文明有礼考核办法。倡导干警“修四德、行六礼,做文明有礼的榆林人”,通过做文明有礼榆林人宣誓活动提高干警们的文明礼仪;在楼道墙壁上设置尚德崇礼提示牌,时刻提醒干警们的言行举止。

勤俭节约活动。为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进一步弘扬艰苦创业、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认真落实十八大精神和中央的“八项规定”,全力打造节约型机关,米脂县人民检察院制定了勤俭节约活动方案和具体安排、“勤俭节约”活动管理制度、节约一滴水、一度电、一张纸活动制度、开展“不剩饭、不剩菜”文明餐桌行动的活动方案和“不剩饭、不剩菜”文明餐桌活动制度。开办“廉政文明食堂”、做勤俭节约活动记录、节约公务车用油,严格机关用车审批和车辆管理制度,采取切实措施尽可能减少公务用车油耗、放置勤俭节约提示牌,努力营造建设节约型机关的良好氛围,切实推进米脂县人民检察院节约型机关建设。

文明风尚传播。为大力传播文明风尚,弘扬文明精神,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全面提高米脂县人民检察院干警的思想道德修养和文明素质,为建设文明、道德、和谐单位提供思想保证,米脂县人民检察院制定了文明风尚传播活动实施方案和具体部署、组建了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队伍;墙壁上设置了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深入开展了“文明上网”主题教育活动,增强社会责任感和网络道德意识,电脑前放置“文明上网”提示牌,引导全院检察人员文明上网、文明交流,树立正确的网络道德观,坚决抵制网络低俗、庸俗、媚俗之风,不上不健康的网站,不在网站上发表和转载违法、格调低下的信息,传播文明言行,倡导文明新风,自觉践行绿色上网、争做网络文明使者。

经过同志们的团结奋斗,米脂县检察院被评为全市“文明单位”和“模范机关”,成为全市唯一同时获得这两项荣誉的基层检察院。

促业务,开创一流检察工作业绩

党建工作带动了检察队伍建设,改良了米脂检察院的院容院貌和队伍作风,促进了各项检察工作业务的顺利高效开展,从而使该院屡创佳绩。这种带动效应,在案管工作和法律政策研究工作两个方面得到集中体现。

从2013年8月至今,米脂检察院案管办有9项做法被榆林市检察院以正式公文和检察信息的形式在全市检察系统转发和推广,其中包括目标责任考核、受理案件审查、检察统计分析、专题分析研判、涉案款物管理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工作成果《对榆林市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的专题分析研判》被省检察院的《案管工作概况》转发推广,并且在省委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法制日报》陕西记者站主办的第五届“与法同行”征文大赛中获得优秀奖。工作经验材料《基层检察院案管部门如何开展受理案件审查》在省检察院获奖,《对检察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实践和思考》等7篇理论研究成果和14篇检察工作成绩报道被人民网、正义网、陕西检察网、陕西政法网、陕西法制网、方圆法治网、各界新闻网等知名网站采用。案管办在全市单项考核中,2014年名列全市第一,2015年名列全市第二。在本院业绩考核中,案管办连续两年名列第一。有1名检察干警被榆林市政法委命名为“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干警。”米脂县检察院案管办被米脂县委命名为“全县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

在政策法律研究方面,该院涌现出一批在工作和办案之余热情投身于学习、思考和写作的干警。在他们的辛勤浇灌下,该院的检察学术氛围浓厚,“检察文化之花”盛开,理论调研和检察宣传工作结出了累累硕果。该院调研成果和宣传稿件被报刊杂志和网络媒体采用数量2012年为95篇,2013年107篇,2014年176篇,2015年120篇。其中不少调研成果和宣传稿件质量较高,从2013年到2015年的三年时间里,该院有17篇调研成果和工作经验得到榆林市检察院转发,有4篇调研成果被省检察院转发、授奖或通报表彰,有2篇调研成果在全省大赛中获奖。仅2015年就有4篇高质量的检察理论调研文章被《人民检察*陕西版》等期刊采用,其中1篇还被被省检察院确定为全省检察机关优秀调研成果,被省院以陕检研(2015)6号文件通报表彰。2014年和2015年,该院在榆林市检察机关业绩考核中,检察政研工作连续两年名列全市12个县区院第一名。该院创新检察政研举措、打造高素质和专业化检察队伍、带动检察业绩的经验,被榆林市检察院两次以公文和检察信息形式转发,并得到了榆林政法网、民主与法制网、西部法制报网、陕西法制网、方圆法治网和正义网的宣传报道。

(注:马腾为陕西省米脂县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

操作选项

字体放大 字体缩小

宽屏阅读

打印文本

分享
分享微博 分享qq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