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旬阳县检察院多措并举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络工作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6-04-15 13:57:36 阅读量:

 本网讯(旬阳县检察院刘世文 李红玉 近年来,旬阳县检察院采取多种形式,畅通检察机关接受外部监督途径和渠道,确保人大代表参与权、知情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落到实处。

一是坚持报告制度。该院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召开人大代表座谈会,或走访人大代表,听取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努力改进检察工作。定期向人大或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对检察工作计划、反贪污贿赂工作、惩治刑事犯罪、执法监督等重大工作部署以及上级检察机关的重要指示精神专题汇报,使检察工作自觉置于人大的监督之下。
二是不断夯实基础。坚持学习《人大监督法》经常化,要求广大干警自觉增强接受人大监督意识,从思想上提高自觉接受监督意识,依法为人大代表执行职务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加强服务保障,每年向人大代表的人民监督员发送《检察工作简报》和《检察信息》,向人大代表通报检察机关的重要部署及工作进展情况。
三是健全各项制度。健全检察院重大、专项工作事项通报制度;办理人大代表来信、来访制度;建立经常性的代表联系制度;有条件邀请人大代表参与、旁听人民监督员重大案件评议的制度;认真协助人大机关做好组织人大代表视察和对人民检察院工作评议活动制度;定期与人大法工委、代联委召开联席会议制度;主动聘请人大代表为人民监督员制度;进一步完善接受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制度;进一步完善检务公开制度。
四是维护人大权威。在工作中,县检察院自觉摆正决定与执行的关系,充分尊重人大的决定权,特别是人大决定要求纠正检察工作中的问题及检察人员违法行为,对检察机关某项工作做出的决议,都从组织领导上高度重视,从工作落实上认真把关,严格按照要求办理,及时报告贯彻情况,自觉维护人大决定权的权威性,进而维护法制的统一,使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五是拓宽联络渠道。把人大代表联络工作贯穿于经常化的中心工作,做到统筹安排,使全体检察人员树立人大代表主体意识和接受监督意识,共同参与联络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就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的内容、工作程序等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细化标准,探索多种渠道,创新性地开展好联络工作,使联络工作更加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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