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塞检察院:推行《电子卷宗移送管理办法》来规范执法行为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6-01-12 17:4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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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范移送审查逮捕、移送审查起诉案件电子卷宗制作管理工作,提高办案效率,节约办案成本,近日,陕西省安塞县检察院与公安机关制定了《电子卷宗移送管理办法》。
该办法规定公安机关在案件移送审查起诉、提请批准逮捕时,应当制作电子卷宗并随案移送。案件移送审查起诉、提请逮捕时没有随案移送电子卷宗的,该院可以退回,并要求其制作电子卷宗后移送。办法还对电子卷宗的制作内容、制作格式、保密义务、移送时间、交接手续等问题都作了详尽规定。
为保障公安机关和检察院电子卷宗移送顺利进行,该院案管办通过走访县公安局、延河分局、永坪分局等部门进行座谈,及时将移送电子卷宗有关文件规定复印送达公安机关,将拟定的《电子卷宗移送管理办法》初稿进行征求意见,并加强与公安机关沟通配合,督促公安机关配备高速扫描仪、光盘刻录等硬件设备,为今后规范电子卷宗的制作和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
( 安塞县检察院徐晓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