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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吴堡一男子为报复前妻两次放火毁财获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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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5-09-16 15:57:25
信息简介:
与前妻离婚后,心生怨恨,为报复前妻竟然两次放火,致他人产损失4.5万余元。近日,经吴堡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该县法院一审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现年30岁的李某系榆林市吴堡县人。 今年1月4日,李某与妻子张某因感情不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