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山县检察院:加强流程监控 促进规范执法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5-08-05 16:5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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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运行以来,横山县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在案件管理工作中,把流程监控作为案件管理监督的重要手段,通过加强涉案款物监管、进行办案期限预警提示、统一送案审核三个环节,对办案过程进行全程动态监督管理。
第一建立流程监控管理员制度,确保每件案件监控无死角。案管办将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并取得A证的干警设置为专门的流程监控管理员,在各业务部门设立联系人,专人负责跟踪分流到各部门的案件。通过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对案件进行全程监控,督查办案过程中的风险评估,办案期限,扣押涉案款物等重要环节,形成严密的监控体系,防止出现违法、违规办案行为。一方面,流程监控管理员每个工作日对本院网上业务办理活动进行查询,对网上业务监管活动做好记录,形成流程监控工作日志,真实、准确的记录当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录入案件、办理案件、送案审核、信息公开、进入预警期限案件情况和流程监控管理员的监管工作情况;另一方面,流程监控管理员发现问题及时提醒承办人,确保所有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受理、审结,让规范办案成为网上办案的硬性指标,有效提升整体执法能力、效率和水平。
第二建立一案一档跟踪动态管理台账,实时监控案件流转情况。首先案管办借助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监控案件运行过程中的每个节点,在受案、案卡填录、办案时效、法律文书使用、外来文书上传、入库赃证物处置、送案审核、结案等环节的整个运行过程中,发现任何瑕疵、程序错误,实时记录,实时纠正,确保一案一档、跟踪监督、动态管理。这一方面解决了流程监管中存在的滞后性、单一评价等问题,为案件质量评查提供了依据;另一方面解决了内部监督容易受人情因素干扰而怠于管理的问题,督促承办人及时纠正。
其次案管办每月编发一期《案管分析》,对本月业务部门办理案件中信息填录、业务流转、文书制作、办案期限、数据统计、电子签章使用等系统应用不规范的情况进行归纳总结,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有针对性的预防和改进措施,切实发挥案件管理的监督职能。
第三建立案管监控和纪检监控相结合的监控方式,规范流程监控工作。首先案件承办人在系统中申请送案时,流程监控管理员对该案进行送案审核,查阅该案系统中的所有法律文书,若发现业务部门存在系统操作不规范、案件办理进入预警期限、案件办理未进行风险评估等问题,属于一般情形的在系统中发流程监控网上提示;情节较重的,向相关部门发出《流程监控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书面答复的同时,向本院检察长报告,并制作工作记录,定期通报,确保所有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受理、审结,推动执法办案规范化。2013年12月26日至今,案管办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对业务部门发流程提示124次,发《书面流程监控通知书》9份。其次案管办每月流程监控案件以报表日为本月截止日,即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为一个月。每月案管办将本月流程监控发现的问题反馈给纪检组,纪检组干警和办案人员核实案件办理系统中出现的不规范问题,查明出现问题的原因,并要求业务部门就本部门不规范的问题说明情况,督促其纠正,并将纠正情况反馈给案管办。纪检组定期通报本月案件承办人办理案件不规范的问题,案管办依据通报情况填写个人执法档案,建立案管监控与纪检监控相结合的监控方式,流程监控与个人执法考评挂钩机制,将流程监控纳入对干警的年终考核,建立奖惩机制,推动办案人员更加自觉地规范执法行为。
横山县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采取三项措施严格开展流程监控工作,对确保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办结,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有效规范司法行为发挥了积极作用。(榆林市委政法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