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脂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2015年上半年预防工作总结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5-07-13 16:3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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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上半年,预防科在院党组的领导下,在市院预防处的指导下,围绕2015年全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要点,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要求,突出规范预防行为,创新工作机制,创新方式方法,进一步完善职务犯罪预防专业化和社会化的有机统一,进一步科学有效地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推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推动权利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建设,促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切实有效地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截至五月底,预防科深入事业、企业单位开展预防调查2件,进行预防调查谈话20人次,发出检察建议1件,进行预防告诫2件,开展行贿档案查询133件,形成预防专项调查报告材料一篇,进行预防职务犯罪知识宣传2次,开展警示教育3次,发表预防信息3篇 。
我们的主要工作成绩和做法:
一、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做出了部署,也为检察机关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指明了方向,提出了许多涉及反腐败的治本性措施。深刻学习会议精神,对于预防工作有着重要的指导作用,同时为搞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奠定思想基础和理论指南。
二、继续深化和拓展专项预防工作。根据高检院在全国预防部门部署开展“推进国企改革发展”等专题预防活动的要求,以及省检察院专项工作推进会议精神,我院确定县联通公司为专项工作对象,并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细化了预防工作的要求和任务,并认真执行。同时,根据市院部署要求,在米脂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开展了预防调查,本着从当地实际出发的原则,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预防调查,形成专项调查报告并根据存在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限期督促整改。
三、强化预防监督、提高预防服务。
1、今年以来,我院预防科充分运用侦防一体化机制,与反贪、反渎部门加强配合,加强对职务犯罪犯罪原因的讯问和案例分析,及时开展预防咨询、预防告诫以提高预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通过预防调查深入分析预防对象的基本状况,为明确预防工作的目标、途径和方法打下基础。通过警示教育宣讲、组织被预防单位职工参观警示教育基地,传播预防知识,警示犯罪风险和危害,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预防职务犯罪的意识和能力。
四、注重法律宣传和咨询,营造预防工作的基础。
上半年,我们走上街头、深入社区广泛宣传预防职务犯罪知识,大力营造良好的预防职务犯罪群众基础和社会环境。我院预防部门配合本院其他职能部门两次走上街头、深入社区散发传单、进行法律咨询,宣传预防职务犯罪知识。四月份,我院编写印刷了《米脂县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宣传手册》六千册,巡回宣传发放,努力提高广大干部、社会群众参与预防职务犯罪,同职务犯罪作斗争的积极性。
五、充分发挥预防警示教育基地作用。
警示教育基地建成以来,我们积极利用和发挥警示教育基地的宣传教育功能,充分发挥其临场教育、警示教育、风险危害教育的效应,为广大党员干部学法、用法、守法教育提供服务,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拒腐防变能力,营造良好的预防职务犯罪环境提供优质的服务,发挥重要的作用。2015年上半年,预防科接待参观警示教育基地3批(次),参观人数达125人(次)。
六、努力促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走向规范化
为了遏制商业贿赂犯罪,促进工程建设领域的公平竞争机制和市场诚信建设,我院认真执行《高检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规定》,今年进一步完善了《米脂县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流程》,并印制了三千份《米脂县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指引》,发放给查询单位和个人,并切实执行,严格程序,规范档案,达到查询公开、及时、高效,并且逐步走向规范化。
存在的不足和问题